憲法法庭憲法法庭裁定
111年憲裁字第179號
111年憲裁字第179號
- 公布日期
- 111 年 04 月 27 日
- 原分案號
- 111年度憲民字第96號
- 聲請人
- 江哲宇
編輯整理・非裁定原文本裁定在說什麼本案爭點:聲請人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461號刑事判決,有違憲之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法庭見解:本件不受理。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裁定原文為準。
案由
聲請人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461號刑事判決,有違憲之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主文
本件不受理。
原分案號
111年度憲民字第96號
聲請人
江哲宇
意見書與附件
司法院・憲法法庭卷內文書
官方 PDF 全文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憲法法庭公開資訊為準。
- 111年憲裁字第179號裁定由憲法法庭於民國 111 年 04 月 27 日作成,主文與理由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引用以司法院憲法法庭公開資訊為準。
字級
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