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1 分鐘讀完・全文 347原始官方來源快速訪問 ↗

會台字第3712號

解釋日期 80 年 02 月 01 日聲請人 李永恒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80 年 02 月 01 日
會次
大法官第921次會議
聲請人
李永恒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李永恒聲請書為台灣高等法院七十九年度勞上易字第四號民事判決,適用司法院解釋所表示之見解,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李永恒聲請書為台灣高等法院七十九年度勞上易字第四號民事判決,適用司法院解釋所表示之見解,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因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認台灣高等法院七十九年度勞上易字第四號民事判決,就適用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二十四號、第二十七號及第一一三號解釋所表示之見解,有違憲之疑義,聲請解釋。核其所陳,並非就原確定判決所適用之「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警衛人員暫行管理要點」及相關令函本身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聲請解釋,與首開人民聲請解釋之要件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921次會議

聲請人

李永恒

憲法法庭官方原文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憲法法庭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全文 347 字 · 3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