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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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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台字第182號

解釋日期 44 年 11 月 21 日聲請人 任映滄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44 年 11 月 21 日
會次
大法官第73次會議
聲請人
任映滄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為請解釋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第十一條及停職休職等疑義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請解釋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第十一條及停職休職等疑義案。

決議

本件係私人聲請解釋法律疑義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不予解答。

會次

大法官第73次會議

聲請人

任映滄

憲法法庭官方原文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憲法法庭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全文 74 字 · 2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