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1514號
- 公布日期
- 70 年 02 月 13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662次會議
- 聲請人
- 王海龍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對贈與稅核課期間及加計利息等適法時效起算均有疑義請釋示由。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對贈與稅核課期間及加計利息等適法時效起算均有疑義請釋示由。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係聲請解釋稅捐稽徵法有關贈與稅核課期間及加計利息起算之疑義,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662次會議
聲請人
王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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