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2758號
- 公布日期
- 75 年 09 月 26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806次會議
- 聲請人
- 涂清和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七十五年上易字第一三二三號判決有違憲疑義,請釋示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七十五年上易字第一三二三號判決有違憲疑義,請釋示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因違反建築法案件,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七十五年度上易字第一三二三號刑事判決,判處聲請人罪刑,係以聲請人在第一審之誤認為基礎,有違法違憲疑義,請予解釋等情,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806次會議
聲請人
涂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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