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1 分鐘讀完・全文 385原始官方來源快速訪問 ↗

會台字第5891號

解釋日期 87 年 05 月 22 日聲請人 耿守宗、黃耀華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87 年 05 月 22 日
會次
大法官第1094次會議
聲請人
耿守宗、黃耀華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為行政法院八十四年度裁字第五七○號裁定有違憲疑義,請解釋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行政法院八十四年度裁字第五七○號裁定有違憲疑義,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法人或政黨聲請解釋憲法,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解釋意旨略稱:聲請人等因配住空軍眷村事件涉訟,行政法院八十四年度裁字第五七○號裁定竟引用該院四十八年判字第十一號判例,認係基於特別權力關係所生事項,依法不得提起行政爭訟,而駁回聲請人等之訴等語。惟查上開行政法院判例業經本院釋字第二六六號解釋,釋示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意旨不符,應不再援用在案。前開行政法院裁定援引違憲之判例,係屬裁判有無違法問題,並非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核與首開規定不合,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1094次會議

聲請人

耿守宗、黃耀華

憲法法庭官方原文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憲法法庭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全文 385 字 · 3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