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2292號
- 公布日期
- 74 年 11 月 29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85次會議
- 聲請人
- 陳德旺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歷審裁判誤科竊佔罪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請求釋示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歷審裁判誤科竊佔罪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請求釋示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對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確定判決,並未指陳所適用之何項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785次會議
聲請人
陳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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