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2348號
- 公布日期
- 75 年 01 月 07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88次會議
- 聲請人
- 蔡陳玉梅、蔡胡玉環、蔡泰山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三四○號判決適用日昌兩合公司章程第八條、公司法第六十六條及民法第一一四八條,有牴觸憲法第十五條等疑義,請釋示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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