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為強制執行法及民、刑訴訟法交互牴觸,並有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解釋案。決議按人民聲請解釋,非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不得為之。本件聲請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會次大法官第772次會議聲請人許伯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