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1552號
- 公布日期
- 70 年 06 月 05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670次會議
- 聲請人
- 劉世凱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抵押土地拍定轉賣均未點交發生消滅時效法定地上權及優先承買權等疑義聲請解釋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抵押土地拍定轉賣均未點交發生消滅時效法定地上權及優先承買權等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查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意旨,係就抵押土地指定、轉賣,均未點交等事項,以甲、乙、丙、丁等字,擬代當事人,而試設消滅時效,法定地上權及優先承買權等疑義,請求解釋,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670次會議
聲請人
劉世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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