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3436號
- 公布日期
- 79 年 01 月 19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893次會議
- 聲請人
- 喻達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行使偽造私文書,被法院判刑確定,認有違法之疑義,請予解釋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行使偽造私文書,被法院判刑確定,認有違法之疑義,請予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以其行使偽造私文書,被法院判刑確定,認為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本院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並通知有案(78‧院台秘二字第七九六八號),茲復以上開判決審認不公,受屈至深等情,再聲請解釋,仍未具體指明原確定判決適用之法令,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核與首揭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893次會議
聲請人
喻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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