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3558號
- 公布日期
- 79 年 07 月 20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908次會議
- 聲請人
- 葉則仁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葉則仁聲請書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五條及教育部七十一年四月十七日函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再請解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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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葉則仁聲請書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五條及教育部七十一年四月十七日函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再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憲法,須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本件聲請人於六十九年退休後,主張警官學校正科畢業,業經認定為專科學歷,要求改敘薪級,而遭批駁,行政法院判決,亦採用最後之月俸額核計退休金,不予提高改敘,等情,先後多次聲請解釋憲法,因與上開規定不合,均經本院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並通知在案。
(二)茲聲請人又以同一事實,再請解釋憲法。經核其聲請解釋之目的,在請求自退休前之五十四年起依專科學歷改敘最高薪級,並補發薪津差額,提高退休當時之月薪額。既以溯及退休前改敘薪級,作為提高退休時月薪額之前提,而能否溯及改敘薪級,又不屬退休法規適用之範圍。聲請人泛指退休法規牴觸憲法,再請解釋,仍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908次會議
聲請人
葉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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