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481號
- 公布日期
- 53 年 03 月 27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238次會議
- 聲請人
- 曾春中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請解釋所有權人對於占有人之土地返還請求權。罹於時效而消滅,經判決確定後,占有人就該土地得否自由建築使用疑義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請解釋所有權人對於占有人之土地返還請求權。罹於時效而消滅,經判決確定後,占有人就該土地得否自由建築使用疑義案。
決議
查聲請解釋,除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外,非私人所得為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條款之規定不符,未便解釋。
會次
大法官第238次會議
聲請人
曾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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