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3631號
- 公布日期
- 79 年 10 月 11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913次會議
- 聲請人
- 葉則仁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葉則仁聲請書為行政法院判決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牴觸憲法疑義案,再請解釋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葉則仁聲請書為行政法院判決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牴觸憲法疑義案,再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憲法,須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本件聲請人為退休金事件,迭次聲請解釋憲法,均因與上開規定不合,不予受理在案。
(二)聲請人茲又以同一事由,自稱「情願自改敘之日起改支」等語,再請解釋憲法,仍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913次會議
聲請人
葉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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