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1770號
- 公布日期
- 72 年 05 月 20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20次會議
- 聲請人
- 李有明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請求釋示有關連續犯等疑義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請求釋示有關連續犯等疑義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除合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者外,不得為之。本件聲請解釋連續犯、減刑條例及執行等疑義,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720次會議
聲請人
李有明
字級
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