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4438號
- 公布日期
- 82 年 06 月 04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976次會議
- 聲請人
- 葉則仁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行政法院確定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疑義,再請解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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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為行政法院確定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疑義,再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法人或政黨聲請解釋憲法,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為退休後辦理改敘薪級,請求補發退休金等各項差額事件,認行政法院七十六年度判字第一五○八號確定判決適用法令有牴觸憲法疑義,迭次聲請解釋,均與聲請要件不合,經本院大法官議決不受理,並通知在案。本件為第二十次聲請解釋,仍未據敘明確定判決所適用之何項法令有如何牴觸憲法之處,核與首開規定不合,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976次會議
聲請人
葉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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