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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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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台字第2465號

解釋日期 75 年 08 月 01 日聲請人 蔡天成等七人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75 年 08 月 01 日
會次
大法官第802次會議
聲請人
蔡天成等七人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為違反所得稅法之被裁罰人於抗告程序中死亡,仍否得為罰鍰主體及罰鍰應否列為繼承財產,聲請釋示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違反所得稅法之被裁罰人於抗告程序中死亡,仍否得為罰鍰主體及罰鍰應否列為繼承財產,聲請釋示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因彼等之被繼承人係於違反所得稅法案件抗告程序中死亡,對其是否仍得為該案之處分對象以及該案執行繳納之罰鍰是否應列為繼承之財產,聲請釋示,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802次會議

聲請人

蔡天成等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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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46 字 · 2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