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4152號
- 公布日期
- 81 年 06 月 26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954次會議
- 聲請人
- 蔡肇正等三人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行政法院八十一年度判字第八一九號判決適用法令違誤,並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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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為行政法院八十一年度判字第八一九號判決適用法令違誤,並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等因申請塗銷地上權登記事件,不服行政法院八十一年度判字第八一九號判決,聲請解釋憲法。核其所陳,係指摘確定終局判決適用法令違誤,並未指明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本身有如何牴觸憲法之疑義,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954次會議
聲請人
蔡肇正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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