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1957號
- 公布日期
- 73 年 08 月 17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54次會議
- 聲請人
- 張金喜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請釋示違警罰法第五十四條第十一款與商業登記法第三條在實質保護目的上是否混同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請釋示違警罰法第五十四條第十一款與商業登記法第三條在實質保護目的上是否混同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非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不得為之。本件聲請,核與上開規定不合,未便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754次會議
聲請人
張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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