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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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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台字第3309號

解釋日期 78 年 06 月 09 日聲請人 余青峰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78 年 06 月 09 日
會次
大法官第876次會議
聲請人
余青峰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為義務士兵是否具有公人員身分法律尚欠明確,請解釋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義務士兵是否具有公人員身分法律尚欠明確,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略稱其涉嫌侵占,無法定讞,癥結在義務役士兵是否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法律尚欠明確,請予解釋,以平懸訟等情,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876次會議

聲請人

余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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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13 字 · 3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