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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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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台字第1473號

解釋日期 69 年 08 月 15 日聲請人 葉中義司法院憲法法庭

公布日期
69 年 08 月 15 日
會次
大法官第651次會議
聲請人
葉中義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解釋在說什麼

本案爭點: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曲解法令致受冤屈,聲請解釋以資救濟由。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曲解法令致受冤屈,聲請解釋以資救濟由。

決議

本件聲請人因違反票據法案件,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主張其已依中央銀行核定頒行之支票存款戶存款不足退票處理辦法補款兌償,註銷原退票紀錄,與未曾退票相同,應不構成犯罪,聲請檢察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長曲解法令,不予辦理,致受冤屈,聲請解釋,以資救濟。並未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票據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條文,有何牴觸憲法之處,核與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不合,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651次會議

聲請人

葉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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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45 字 · 2 段落 · 資料來源:司法院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