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行有效大法官解釋
會台字第1794號
- 公布日期
- 72 年 07 月 29 日
- 會次
- 大法官第725次會議
- 聲請人
- 熊喜雪
編輯整理・非解釋原文本解釋在說什麼本案爭點:為戶政事務所影印部分戶籍謄本與戶籍登記簿不符,有無變造、偽造文書之嫌聲請釋示案。
以上由爭點與主文欄位裁切拼接而成,未經改寫;發現錯誤請回報錯誤,並以下方解釋原文為準。
案由
為戶政事務所影印部分戶籍謄本與戶籍登記簿不符,有無變造、偽造文書之嫌聲請釋示案。
決議
按人民聲請解釋,須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以戶政事務所影印部分戶籍謄本與戶籍登記簿不出,有無變造、偽造文書之嫌等情聲請解釋,核與首開規定不合,應不受理。
會次
大法官第725次會議
聲請人
熊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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