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
反訴,係自訴被告以自訴人為被告而提起的訴訟,乃是利用自訴程序而提起,故又稱為反自訴。反訴本來可以獨立提起,但為了審判上的便宜性,所以法律上允許自訴被告利用自訴程序提起反訴,因此,反訴與自訴無異,凡是自訴應該具備的要件,反訴也必須要具備。
民事領域的解釋
被告在原告對其起訴的同一訴訟程序中,於一定要件下,可以對原告提起的訴訟,由法院在同一訴訟程序中一併審理原告的起訴及被告的反訴有無理由。例如:原告起訴請求確認被告對原告的買賣價金請求權不存在,被告認為他對原告的買賣價金請求權存在,而提起反訴請求原告給付買賣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