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
為刑法罪章之名稱,刑法分則第五章「妨害公務罪」,包括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第137條妨害考試罪、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第139條污損封印、查封標示或違背其效力罪、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及第141條侵害文告罪。
為刑法罪章之名稱,刑法分則第五章「妨害公務罪」,包括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第137條妨害考試罪、第138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第139條污損封印、查封標示或違背其效力罪、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及第141條侵害文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