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刑法對於罰金刑有「專科罰金」、「選科罰金」、「併科罰金」與「選科或併科」等4種立法態樣,其中「專科罰金」是指某罪名的法定刑只有罰金刑而言。例如,刑法第266條第1項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三萬元以下罰金」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