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施用毒品者具有病患性犯人的特質,想要徹底戒除其毒癮,光靠生理治療(即將其隔離在勒戒處所,並治療其身癮發作時之戒斷症狀)是不夠的。在解除其身癮後,尚須透過心理治療(例如:個別、團體諮商),以增進戒癮動機、維持戒癮技巧,消除其對毒品的心理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