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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家事領域的解釋

離婚時,就算沒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出的各種情形,但只要夫妻間存有重大事由,真的已經沒有辦法維持婚姻生活,還是可以請求離婚。至於有沒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是以一般人如果遇到相同狀況,是不是也一定會想離婚,來作為判斷的標準。

  • 「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是家事領域的法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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