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領域的解釋刑法上的吸收關係,指數個犯罪構成要件行為彼此性質相容,但具有高度、低度,或重行為、輕行為之關係。當高度或重行為的不法與罪責內涵足以涵蓋低度或輕行為時,只論以高度或重行為的罪名,低度或輕行為則被吸收,不另行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