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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抗字第950號刑事裁定預覽 ↗
其上列99年度訴字第號案549號、101年度訴字第34號等案號同屬一案件之牽連犯,應以高度吸收低度罪刑,為刑期3年4月所吸收,但法院卻分為2案件分別審理,各別判刑,實未審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訴字第332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年度上訴字第3324號第二審判決,於104年1月12日具狀提起第三審上訴,嗣於104年1月22日補呈上訴理由,並於狀內提及「吸食第一級海洛因及第二級安非他命,應分別以高度吸收低度為一罪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單禁沒字第89號刑事判決預覽 ↗
立法者並針對其階段性之發展形態,分別設定各階段之犯罪構成要件及循序漸次加重之刑罰(單純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則無刑罰規定),故有高度吸收低度之吸收關係存在,在處斷上,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3年度抗字第504號刑事裁定預覽 ↗
㈢抗告人於前開裁定中僅有編號21槍砲案為重罪,依數罪併罰高度吸收低度之法理,前開裁定卻定應執行刑13年2月,使抗告人成為重刑犯,抗告人年少不懂事犯案,現已中年,抗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中智簡字第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意圖販賣而陳列之犯意」,而為本件犯行,且被告於警詢及本院訊問時亦自承確實有賣出一件,是該未論罪之販賣部分既經記載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犯罪事實欄,且與聲請部分有如前述高度吸收低度之實質上一罪關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36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核被告梁細來所為,係犯刑法第201條第1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而被告偽造何欽木署名為其偽造有價證券之低度行為,偽造有價證券後進而行使,依法條競合高度吸收低度關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審簡字第35號刑事判決預覽 ↗
,係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前段、第1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而被告偽造王在福印章於支票之偽造印章為其偽造有價證券之部分行為,偽造有價證券後進而行使,依法條競合高度吸收低度關係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五二六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上偽造私文書之事實雖有記載,但所犯法條欄卻引用刑法第二百十七條第一項,漏未論以被告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犯行,已如前述;而該部分事實與公訴人起訴之犯罪事實既具有法條競合中高度吸收低度之一罪關係
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六一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販賣毒品之階段,雖有單純之非法持有、意圖販賣而持有、販賣未遂及販賣既遂之分,且其中或有高度吸收低度之關係,亦有意圖販賣而持有行為與販賣未遂行為發生同時競合之情形。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903號刑事判決預覽 ↗
立法者並針對其階段性之發展形態,分別設定各階段之犯罪構成要件及循序漸次加重之刑罰(單純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則無刑罰規定),故有高度吸收低度之吸收關係存在,在處斷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單禁沒字第10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立法者並針對其階段性之發展形態,分別設定各階段之犯罪構成要件及循序漸次加重之刑罰(單純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則無刑罰規定),故有高度吸收低度之吸收關係存在,在處斷上,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3年度聲字第800號刑事裁定預覽 ↗
由屏東地方檢察署108年執更字敬字第1270號指揮書執行有期徒刑13年2月,按數罪併罰依據刑法第50、53、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競合犯數罪由高度吸收低度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2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再按判決所載,本案中所查獲之毒品非上訴人所持有,自無所謂高度吸收低度等情事,該判決對此案之毒品究竟是何人所持有,均未以查證,任意認定與事實不符之情事,實難令被告信服。
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五三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故有高度吸收低度,及重度吸收輕度之吸收關係存在;其中之意圖販賣而持有行為,有時會與販賣未遂行為發生法規競合現象。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審訴字第469號刑事判決預覽 ↗
1份在卷可稽,起訴書既已將持有內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玻璃球列入起訴事實,本院自得予以審理;又施用毒品與持有毒品(未達法定加重淨質淨重之情形)間具有罪質上高度吸收低度之關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3328號刑事判決預覽 ↗
201條第2項前段、第1項之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而被告盜蓋技豐公司大小章於技豐公司支票之偽造印文為其偽造有價證券之部分行為,偽造有價證券後進而行使,依法條競合高度吸收低度關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1150號刑事裁定預覽 ↗
四、惟按職務上行為之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罪,該3個行為,為階段行為,具有吸收關係(高度吸收低度,如收受吸收期約),且為實質上一罪,在訴訟上屬單一性案件,因其刑罰權為單一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8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故有時亦不免含有詐欺之性質,倘含有詐欺性之恐嚇取財行為,足使人心生畏懼時,自應僅論以高度之單一罪名」(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993號刑事裁判)這是高度吸收低度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度上訴字第8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故有時亦不免含有詐欺之性質,倘含有詐欺性之恐嚇取財行為,足使人心生畏懼時,自應僅論以高度之單一罪名」(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1993號刑事裁判)這是高度吸收低度
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25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販賣毒品之階段,雖有單純之非法持有、意圖販賣而持有、販賣未遂及販賣既遂之分,且其中或有高度吸收低度之關係,亦有意圖販賣而持有行為與販賣未遂行為發生同時競合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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