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詞辭典
法律名詞辭典收錄 2918 個常用法律名詞,依民事、刑事、行政、家事、少年分領域,用白話解釋艱澀用語;同一個詞在不同領域的意思並列不拆頁,每個詞條都附得上相關法條與判決。
符合的名詞 1131 則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刑事自己實質上並沒有遷徙的意思,卻單純為在某地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就遷移戶籍,讓自己在該地取得投票權,依刑法第146條第2項…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刑事刑法上所稱的公文書,是指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行刑權時效刑事行刑權時效指國家於判決確定後,依法得以執行刑罰的期限。行政刑法刑事指規範於行政法中具刑事法律效果之規定,屬廣義刑法,如公司法第9條第1項。行求刑事指表示提供賄賂或不正利益,以期對方接受之意,相關規定例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行為分擔刑事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之人,在合同意思範圍以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並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以達其犯罪之目的者。行為支配理論刑事係指行為人以自己的行為支配犯罪之過程。行為期間刑事乃法律規定為訴訟行為之人,分別應為訴訟行為之時間。行為犯刑事行為犯又稱舉動犯或形式犯,係指犯罪行為一經著手實行,於其行為時犯罪即告成立者而言。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原則刑事刑事責任能力之有無,應基於「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原則」,依行為時之精神狀態定之。行為非價刑事「行為非價」(Handlungsunwert)又稱為「行為不法」、「行為無價值」,為刑法違法性理論中的專有名詞,意思是指…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刑事此指刑法第十八章所規範罪名的統稱,包括第246條「褻瀆祀典罪」、第247條「侵害屍體罪」、第248條「發掘墳墓罪」及第2…訊問刑事「訊問」是刑事訴訟中法官或檢察官為查明事實,而向被告發問的一種調查證據方式。訓示期間刑事訓示期間係為監督公務員執行職務而設,如宣示判決期間(刑訴311)、交付裁判書原本期間(刑訴226),其遲誤僅生廢弛職務之…訓誡刑事易刑的種類之一,規定於刑法第43條「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誡。」。選任辯護人刑事被告自己選擇要請哪個律師幫忙打官司。選任鑑定人刑事法官或檢察官針對案件性質,選任具有「特別知識經驗」者進行鑑定,協助認定犯罪事實。限制住居刑事解釋一:命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只能住居於現住所或指定之相當居所,以代替羈押之方法。限制出境刑事限制出境是限制被告不得出中華民國統治領域(也可稱禁止出國),例如不准搭飛機或船舶出國。限制出海家事、刑事指國家機關依據法律規定,對特定自然人採取禁止其出海的強制處分措施。限制加重原則刑事數罪併罰時量刑的準則之一,例如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限制書刑事辯護人可以接見羈押中的被告,並互通書信。限時法刑事乃指專為特定時期之需而公布施行之法律,原則只要特定時限屆滿,該法律即自行失效。限縮解釋刑事限縮解釋又稱為限制解釋,係指法律所規定的文義過於寬廣,單從字義表面以文理解釋加以檢視,並不足以窺出其立法的真意,故必須根…陷於錯誤刑事詐欺取財罪之成立,係以行為人具不法意圖,施用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被害人基此錯誤而處分其財產,致受損害,為其構成要件。中止未遂刑事犯罪人著手實行犯罪之後,突然自發性地覺得不想再害人了,所以放棄繼續實行犯罪,最後也沒造成損害,刑法覺得這種犯罪人情有可原…中間法刑事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中間程序刑事一、中間程序,又稱為開啟程序,是屬於德國刑事訴訟法的起訴審查制。中間裁判刑事中間裁判是指非以終結訴訟為目的,而是為了達成終局裁判(為終局裁判之準備)而於審理程序之過程中所為之裁判,大部分是針對訴訟…主刑刑事刑可區分為主刑與從刑,主刑規定於刑法第33條:「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