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行為犯

刑事領域的解釋

行為犯又稱舉動犯或形式犯,係指犯罪行為一經著手實行,於其行為時犯罪即告成立者而言。亦即,行為人只要單純地實現構成要件所描述之行為,無待任何結果之發生,即足以成立之犯罪。例如行為人只要公然侮辱他人,即可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普通侮辱罪,而不論有無結果之發生。

  • 「行為犯」是刑事領域的法律名詞。

刑事領域的相近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