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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 100 年建築設計(著重建築規劃與設計概念)考古題

民國 100 年(2011)建築工程「建築設計(著重建築規劃與設計概念)」考試題目,共 5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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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臺灣某處林間緩坡地上的小型養生休閒中心
基地概況: 規劃基地範圍包括旱29、建27、田29-3 三筆土地,詳見附圖之紅線範圍。 可建基地為一已經經過農業開墾與種植的林間空地,已經整為緩坡,在基地圖上可 見紅色框線的建地部分較為平坦,其餘部分仍保持為柳杉樹林,可以當作是樹林包 被的基地。可由基地現況相片粗略有所感受。基地東南角高處上方有一已經遷移的 墳地遺址。基地在冬季東北季風來臨時尤其多雨、潮濕。基地東側為一3 米左右鄉 道,道路東側有山溝流過,基地位於十分安靜、清潔無污染的地區。 基地包含三筆土地,相關法令規定及基本數據說明如下:(僅供參考) 地 段 地 號 旱29 建27 田29-3 土 地 使 用 山坡地保育利用 林業或農牧用地 (旱地) 道路用地 丙種建地 農牧用地 (田地) 水利用地 (水圳) 7572.8308 223.3231 149.1193 365.2214 55.1824 小計 = 7796.1539 149.1193 小計 = 420.4038 土 地 面 積 單位: 平方公尺 合計=8365.677 平方公尺 扣除道路及水圳面積,土地面積為8087.1715 平方公尺 允許建築使用內容 參考:〈非都市土 地使用管制規則〉 農舍、交通設施(限道路使 用)、生態體系及保護設施 鄉村住宅、農舍、鄉村教育設 施、宗教建築 農舍、農業設施、 水利用地須按現況 或水利計畫使用 建 築 開 發 允許建築開發限度 參考:〈非都市土 地使用管制規則〉 、〈山坡地保育利 用條例〉、〈山坡 地保育利用條例施 行細則〉、〈建築 技術規則第十三章 山坡地建築〉 基地內坡度如果超過40% (五級坡)要造林保育,不 宜耕作及建築;超過30% (四級坡)不宜耕作,必須 進行地被性覆蓋的植栽;超 過5%(一級坡)需要進行 水土保持工程;最好是低於 5%(一級坡)才進行建築 開發。 建蔽率40% 容積率160% **需要私設通路連接到面前道 路,方可建築,而通路寬度計 算方式,長度<10 公尺者,寬 度=2 公尺;長度10~20 公尺, 寬度=3 公尺;長度>20 公尺, 寬度=5 公尺;如果基地內建築 面積>1000 平方公尺,則寬度 =6 公尺 一般農舍建蔽率為 10%,建築高度 <10.5 公尺 10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類 科: 建築工程 (請接第三頁) 全四頁 第二頁
業主要求: 1. 業主有意建築一處非商業用途的小型養生中心,使用者規模不大,最多能容納 約15 人靜坐調息、冥想練功、用餐、室內外可以進行與養生有關的休閒活動。 靜坐與養生活動需要的是樸素、安靜、清潔、空氣新鮮、光線充足,讓人身心 放鬆舒服的地方。 2. 必須考量男女更衣、如廁、盥洗等空間。 3. 能支持休閒養生活動的廚房。 4. 也可以納入小規模行政辦公與儲藏空間。 5. 出入廊道、門廳的設計是必須的。 6. 夜間留宿空間僅需考量兩間套房,若臨時有多人留宿需要,可以利用靜坐養生 空間以地舖解決。 7. 考量管理人員與服務人員之使用空間。 8. 基地本身不需考量停車與車輛出入問題,基地使用者可以使用基地外東南角附 近的土地公廟前空地所提供的公共停車空間,步行數十公尺即可到達基地。 9. 業主不排除設計者可以採用熟悉的傳統建築或是地方的營造作法。 10. 業主尊重基地既有的地方感,也尊重設計者構想,若設計者認為必要,可以自 行提出必要的假設,以文字說明清楚即可。(包括基地之利用)
請簡要說明設計構想。(10 分)
請研擬符合上述業主期望,並採節能減碳與綠建築原則的設計準則。(30 分)(以 簡要圖解與文字表達) 六、應用前述自擬的設計準則,提出建築設計案。 建築設計圖面要求如下:(60 分)(比例尺可自訂,能清楚表達設計構想為要) 整體構想圖 配置圖兼一層平面圖 各向立面圖 重要剖面圖 能表達主要構想的各式圖面(透視圖、斜角透視等均不限,能清楚表達設計意匠 為原則) 10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類 科: 建築工程 (請接第四頁) 全四頁 第三頁 A 土地公廟 田 旱 建 墳墓 10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類 科: 建築工程 全四頁 第四頁 (請接第三頁) A 點基地現況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