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一般民政 92 年地方自治概要考古題

民國 92 年(2003)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考試題目,共 8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8 題申論題

原住民鄉(鎮、市)立法機關編制之職稱及員額,應如何規定之?立法機關擬訂編 制員額時,應依那些因素決定?(25 分)
試比較自治條例與法律之區別。(25 分)
我國憲法基本國策有關邊疆地區各民族之地位、教育文化、交通水利等方面,有何 規定?又,我國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原住民族這些方面如何規定?試分別述之。(25 分)
試說明區長與里長之區別。(25 分)
直轄市政府之組織,如何擬定準則?其所屬機關學校組織規程,如何擬定?試分別 說明之。(25 分)
試述精省前之省長與精省後之省主席,在職能運作上之區異。(25 分)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如何進用原住民公教人員?如何促進原住民 就業?試述其要。(25 分)
行政區劃之調整,如採取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其利弊得失如何?試申論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