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與查詢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專業與專家
法律人學院
公職考古題
論壇
·
專欄
·
團隊
·
Q&A
🇹🇼
台灣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
台灣
搜尋與查詢
>
公職考古題
>
法院書記官
>
94 年 民事訴訟法概論及刑事訴訟法概論
法院書記官 94 年民事訴訟法概論及刑事訴訟法概論考古題
民國 94 年(2005)法院書記官「民事訴訟法概論及刑事訴訟法概論」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
考選部
切換年份:
114
113
112
111
110
109
108
107
106
105
104
103
102
101
100
99
98
97
96
95
94
93
92
91
0 題選擇題 + 4 題申論題
下載題目 (.txt)
▼
第 1 題
申論題
甲將其所有之A 屋出租予乙後,以乙違反租約而經甲終止契約為理由,對乙起訴請 求返還A 屋,主張租賃物返還請求權,乙則抗辯其非無權占有,甲之終止不合法。 試問在下列不同情形中,後訴法院分別應如何處理? 甲在訴訟繫屬中,又對乙提起另一個訴訟,本於相同之原因事實請求返還A 屋, 惟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10 分) 就題示之訴訟,法院認定乙之租賃權存在而判決駁回甲之訴,在判決確定後,甲 又本於相同之原因事實,再對乙起訴請求返還A 屋,惟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15 分)
▼
第 2 題
申論題
試問當事人於下列情形,是否得聲請裁定更正? 和解筆錄,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10 分) 甲聲請對乙發新臺幣五百萬元票款之支付命令,法院於所發支付命令誤寫金額為 五百元,致乙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而告確定。嗣甲發覺上述錯誤而聲請更正。 (15 分)
▼
第 3 題
申論題
何謂「交付審判」?其要件與進行方式各如何?(25 分)
▼
第 4 題
申論題
刑事訴訟法第400 條規定:「第三審法院因原審法院未諭知管轄錯誤係不當而撤銷之 者,應以判決將該案件發交該管第二審或第一審法院。但第四條所列之案件,經有管 轄權之原審法院為第二審判決者,不以管轄錯誤論。」試解釋該條意義。(25 分)
法院書記官 94 年其他科目
法學知識與英文
刑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民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國文
刑事訴訟法
刑法
強制執行法
民事訴訟法
民法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概要
法學知識
法院組織法
國防法制與國家安全政策
憲法與英文
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事審判法
訴訟法概要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公民與本國史地大意
民事訴訟法大意及刑事訴訟法大意
民法總則大意及刑法總則大意
中華民國憲法
刑法概論
民法概論
本國歷史與地理概要
查看所有考試的「民事訴訟法概論及刑事訴訟法概論」考古題 →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