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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 99 年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古題
民國 99 年(2010)錄事「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試題目,共 100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99 題選擇題 + 1 題申論題
下列何種訴訟,不是專屬於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A)因不動產物權涉訟
(B)因不動產分割涉訟
(C)因不動產買賣涉訟
(D)因不動產經界涉訟
民法如有修正,其效力通常採不溯及既往原則。試問民事訴訟法如有修正,其效力通常採何種原則?
(A)程序從新原則
(B)法官就修正前後之規定,擇一適用
(C)溯及既往原則
(D)依當事人之約定
下列何者無當事人能力?
(A)公司
(B)祭祀公業
(C)大廈管理委員會
(D)軍隊
當事人訂立不動產買賣契約,並於該契約中約定就該契約所生之訴訟,合意由甲法院管轄,茲因出賣人拒不履行契約,買受人乃提起訴訟,請求出賣人將該不動產移轉登記予買受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件係因不動產之物權而涉訟,應專屬該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B)如出賣人已撤銷為該不動產買賣契約之意思表示,則管轄合意因而失其效力,本件訴訟即應以出賣人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轄
(C)如買受人向乙法院起訴,出賣人未抗辯乙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言詞辯論,乙法院就本事件有管轄權
(D)如上開不動產買賣契約係屬定型化契約,則該管轄合意當然無效,本件訴訟應由法定管轄法院管轄
關於法院管轄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民事訴訟法關於管轄之規定,採以原就被原則
(B)專屬管轄以法律明文者為限,不許因法院或當事人之意思與態度而變更
(C)如民事案件已經第一審裁判,則當事人仍得以合意定第二審法院
(D)同一訴訟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原告得向其中任一法院起訴,但專屬管轄事件除外
關於當事人能力,下列何者正確?
(A)胎兒,關於其義務之履行,有當事人能力
(B)祭祀公業無當事人能力
(C)分公司無當事人能力
(D)地方機關有當事人能力
下列有關民事訴訟中「共同訴訟」之敘述,何者有誤?
(A)普通共同訴訟中,其共同訴訟人相互間,就訴訟標的無合一確定之必要
(B)普通共同訴訟中,法院對各該共同訴訟人之判決必須一致
(C)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必須數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否則當事人不適格
(D)必要共同訴訟中,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所為之行為,其效力及於共同訴訟當事人全體
關於選定當事人,下列何者錯誤?
(A)不屬於非法人團體之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
(B)被選定人死亡,不論是否尚有其他被選定人,訴訟程序在新被選定人承受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C)被選定人原則上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包括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
(D)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同一公益社團法人之社員者,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得選定該法人為選定人起訴
有關於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B)律師受普通委任後,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包括成立訴訟上和解
(C)律師與本人就事實上之陳述不一致時,應以到場之當事人本人陳述為準
(D)律師受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應於每審級為之
下列何人具有訴訟能力?
(A)無法定代理人之胎兒
(B)滿二十歲之人
(C)受監護宣告之成年人
(D)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何種送達方式?
(A)補充送達
(B)寄存送達
(C)留置送達
(D)公示送達
關於訴訟費用,下列何者正確?
(A)因財產權而起訴者,民事訴訟法係採分級累退之計費方式徵收訴訟費用
(B)非因財產權而起訴者,徵收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
(C)本訴與反訴之訴訟標的相同者,本訴部分之裁判費由原告預納,反訴部分之裁判費由被告預納
(D)當事人成立訴訟上和解者,得於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聲請法院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二分之一
關於確認之訴,下列何者有誤?
(A)請求確認租賃關係不存在為確認之訴
(B)確認之訴,無論法院為原告勝訴或敗訴之判決,均為確認判決
(C)確認之訴之判決,得為強制執行之名義
(D)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存否之訴,以原告不得提起其他訴訟者為限
關於訴訟救助,下列何者錯誤?
(A)聲請訴訟救助,得於起訴前或起訴後為之
(B)聲請人應釋明其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及其本案訴訟非顯無勝訴之望
(C)駁回訴訟救助聲請之裁定確定前,第一審法院不得以原告未繳納裁判費為由駁回其訴
(D)對於訴訟救助之聲請不徵收裁判費
子女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應以何人為被告?
(A)法律推定之生父
(B)親生父
(C)生母
(D)法律推定之生父與生母
關於訴之變更、追加,下列何者錯誤?
(A)經被告同意,原告得於第一審或第二審為訴之追加、變更
(B)於訴狀送達後,原告得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無須經被告同意
(C)訴之追加或變更,如新訴專屬他法院管轄者,不得為之
(D)對於法院許為訴之追加或變更之裁判,得聲明不服
關於民事訴訟中訴之變更及追加,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僅補充或變更法律上或事實上陳述,而未變更訴訟標的者,非訴之變更
(B)若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者,原告仍可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
(C)訴之變更及追加須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以書面為之
(D)如新訴專屬他法院管轄或不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為之
有關送達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送達不合法,原告未到庭,法院得依被告主張為一造辯論判決
(B)被告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法院得依原告聲請為公示送達
(C)法院書記官不得自為送達
(D)對於在監所人為送達者,得將文書交付其家屬以為送達
有關民事訴訟中「訴訟參加」的敘述,何者有誤?
(A)參加人係以自己名義為訴訟行為,但仍非當事人
(B)受告知訴訟人不為參加或逾時者,視為於得行參加之時已參加訴訟
(C)訴訟參加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前為之
(D)參加人得為捨棄、認諾、自認等訴訟行為
關於舉證責任,下列何者正確?
(A)事實於法院已顯著者,無庸舉證
(B)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訴訟外自認者
(C)事實為法院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但須由當事人提出,法院始得斟酌之
(D)外國法為法院所不知者,當事人不負舉證責任,應由法院依職權調查之
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起訴之全部或一部,請問:一旦原告訴之撤回合法,法院應為何種行為?
(A)毋庸為任何裁判
(B)裁定駁回原告之訴
(C)判決原告敗訴
(D)判決被告勝訴
原告提起下列訴訟,何者欠缺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A)確認現在法律關係成立
(B)確認過去之法律關係不存在
(C)確認法律關係基礎事實之存否
(D)確認證書之真偽
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此種規定為何種訴訟原則之表現?
(A)自由心證主義
(B)言詞審理主義
(C)法定證據主義
(D)處分權主義
本案尚未繫屬者,兩造當事人於保全證據程序期日到場,就訴訟標的成立協議時,該協議具有何效力?
(A)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B)僅具民法上和解之效力
(C)如依協議之內容,當事人應為一定之給付者,得為執行名義
(D)不具任何效力
有關於和解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當事人於訴訟繫屬中,不問訴訟程度如何,皆得為訴訟上的和解
(B)訴訟上之和解,與起訴前之調解成立,二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C)訴訟上之和解得作為強制執行之名義
(D)訴訟上之和解成立者,當事人得依上訴之方法聲明不服
關於訴訟上和解,下列何者正確?
(A)離婚事件不得成立訴訟上和解
(B)第三人參加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C)當事人就未聲明之事項成立和解者,不得為執行名義
(D)當事人於和解之意思已甚接近,得聲請法院於當事人表明之範圍內,定和解方案,於法院將和解方案送達兩造時,視為和解成立
依民事訴訟法第447 條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在第二審訴訟繫屬中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
(A)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第一審提出者
(B)若不許當事人提出,顯失公平者
(C)經第一審法院認為逾時提出而予駁回者
(D)對於第一審已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為補充者
甲主張A 地為其所有,遭乙無權占有,爰起訴請求乙將A 地返還予甲。於訴訟中,甲將A 地所有權移轉予丙。下列何者錯誤?
(A)法院得依職權將訴訟繫屬之事實通知丙
(B)甲得聲請法院將訴訟告知丙
(C)丙得經甲、乙同意後,聲請代甲承當訴訟
(D)如丙不聲請承當訴訟,法院應以甲欠缺當事人適格為由,駁回甲之起訴
按我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及司法院之命令,目前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其上訴利益須逾新臺幣多少元,始得上訴第三審法院?50
(A)萬元100
(B)萬元150
(C)萬元200
(D)萬元
甲主張其持有乙所簽發面額新臺幣150 萬元之支票1 紙,經提示後遭退票,乃以此為由起訴請求乙給付150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件訴訟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
(B)本件訴訟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C)對於此事件之第一審判決不服,得向管轄之地方法院提起上訴
(D)對於此事件之第二審判決不服,得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關於民事訴訟之第三審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上訴聲明不得變更或擴張之
(B)第三審程序之進行,原則上採取律師強制代理主義
(C)行簡易程序之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
(D)當事人對於第一審法院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終局判決,就其確定之事實認為無誤者,得合意逕向第三審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簡易程序事件,如改用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下列何法院?
(A)司法院
(B)最高法院
(C)管轄之高等法院
(D)管轄之地方法院合議庭
關於再審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再審之訴應自判決確定時起算二十日之不變期間提起
(B)再審之訴為專屬管轄
(C)確定判決消極的不適用法規,顯然影響裁判結果者,得據為再審理由
(D)再審之訴應以訴狀表明再審理由及關於再審理由並遵守不變期間之證據
關於第二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上訴狀應表明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
(B)當事人原則上得於第二審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
(C)原告於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時,得不經被告之同意,為訴之追加、變更
(D)上訴人撤回上訴應得被上訴人之同意
關於民事訴訟法第507 條之一的第三人撤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第三人撤銷之訴,原則上專屬於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
(B)第三人撤銷之訴,原則上無停止原確定判決執行之效力
(C)第三人撤銷之訴,須針對已確定之終局判決為之
(D)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基於程序選擇權之法理,縱尚有其他法定救濟程序,仍得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
關於提起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B)第三審之判決,均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C)當事人對於第一審法院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終局判決,得合意逕向第三審法院上訴
(D)非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提起第三審上訴
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時,其送達程序不能以下列何種送達方式為之?
(A)寄存送達
(B)補充送達
(C)留置送達
(D)公示送達
有關民事事件之請求給付金錢爭訟,其請求金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何種訴訟程序?
(A)簡易訴訟程序
(B)通常訴訟程序
(C)小額訴訟程序
(D)和解程序
某甲向中古車商乙購買汽車一輛,乙現場交貨。嗣甲因故不給付價金,乙欲保全其價金之請求,應依循何種保全程序聲請法院為之?
(A)假扣押
(B)假處分
(C)假執行
(D)定暫時狀態處分
對於法院之裁定聲明不服,下列何者錯誤?
(A)除別有規定外,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提起抗告
(B)對於受命法官之裁定,得提起抗告
(C)訴訟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裁定,除別有規定外,不得抗告
(D)對於抗告法院以不合法駁回抗告之裁定,不得再為抗告
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應繳納裁判費多少元?
(A)新臺幣3000 元
(B)新臺幣2000 元
(C)新臺幣1000 元
(D)視聲請標的之金額而定
下列何者得提起第三人撤銷訴訟?
(A)參加人
(B)選定人
(C)已受訴訟告知而未參與訴訟之利害關係人
(D)非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參與訴訟之利害關係人
下列何者不是強制調解事件?
(A)因道路交通事故所生之紛爭
(B)因醫療糾紛而生之訴訟
(C)新臺幣10 萬元以下之爭執
(D)因請求保護占有之訴訟
關於假扣押,下列何者錯誤?
(A)就附條件之金錢請求,不得聲請假扣押
(B)就金錢請求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者,視為有日後甚難執行之虞,得聲請假扣押
(C)應向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
(D)債權人應釋明其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
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於債務人為被告時之住所地法院管轄,違反該規定者,受理聲請之法院應如何處理?
(A)裁定駁回聲請
(B)裁定移送管轄
(C)裁定停止聲請程序
(D)裁定命補正理由
關於支付命令,下列何者正確?
(A)為求慎重,法院應訊問債務人後再為裁定
(B)支付命令之送達,得為寄存送達及公示送達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後,不得撤回其異議
(D)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該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下列何種情形,不是法院應為補充判決之情形:
(A)訴訟標的之一部,法院裁判脫漏
(B)就訴訟費用,法院裁判脫漏
(C)法院裁判有誤算之錯誤
(D)法院忽視被告免為假執行之聲請
下列何者非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要件?
(A)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
(B)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避免急迫之危險
(C)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保全將來強制執行
(D)其本案訴訟能確定該爭執之法律關係
關於民事訴訟中「簡易訴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判決,得上訴於管轄之高等法院
(B)關於財產權訴訟,其標的之金額為新臺幣100 萬元,適用簡易程序
(C)關於身分權、人格權之訴訟,仍得適用簡易程序
(D)簡易訴訟程序事件,起訴及其他期日外之聲明或陳述,得以言詞為之乙、刑事訴訟法大意
關於離婚之訴,下列何者正確?
(A)原告附帶請求法院於認離婚之訴為有理由時,並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應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之
(B)民事訴訟法第384 條規定:「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此規定於離婚訴訟亦有適用
(C)當事人得合意由法院不公開審判
(D)法院因維持婚姻,不得斟酌當事人所未提出之事實乙、刑事訴訟法部分
下列何者是當事人?請從下列組合找出最正確答案:
(A)告訴人、法官、律師
(B)檢察官、被告、法官
(C)被告、告訴人、檢察官
(D)檢察官、被告、自訴人
自訴之提起,若未委任律師為自訴代理人,經法院裁定命委任律師為代理人,逾期仍不委任時,法院應如何處理?
(A)為不受理判決
(B)駁回自訴
(C)為免訴判決
(D)命檢察官擔當自訴
甲涉嫌犯竊盜罪。檢察官擬訊問甲,下列那一個作法是正確的?
(A)簽發通知書
(B)簽發傳票
(C)聲請法院准予簽發傳票
(D)聲請法院簽發拘票
下列那一個罪名,是屬於可以上訴第三審的案件?
(A)刑法第三百二十條之竊盜罪
(B)刑法第三百零九條之公然侮辱罪
(C)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私文書罪
(D)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
以下有關通緝的敘述,那一個是錯誤的?
(A)檢察官偵查中,通緝被告時,應以通緝書通知各地檢察署
(B)檢察官偵查中,通緝被告時,應以通緝書通知各地的司法警察機關
(C)司法警察機關調查中,通緝犯罪嫌疑人時,應以通緝書通知各地的司法警察機關
(D)檢察官偵查中,通緝被告時,不用將通緝書通知各地的法院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人,偵查中無權聲請檢察官為搜索、扣押、鑑定、勘驗、訊問證人或其他必要之證據保全處分?
(A)告訴人
(B)證人
(C)被告之辯護人
(D)被告
按照現行刑事訴訟法,以下那一個不是檢察官得撤回起訴的原因?
(A)被告已經死亡
(B)被告犯罪嫌疑不足
(C)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合法告訴
(D)犯罪後法律已廢止其刑罰
下列那一個裁定,是不可以提出抗告?
(A)准允開始再審之裁定
(B)駁回聲請羈押之裁定
(C)駁回聲請搜索之裁定
(D)駁回聲請法官迴避之裁定
某日夜間乙家遭侵入住宅竊盜,警察從乙家監視器發現甲有嫌疑,檢察官偵查後起訴甲,第一審與第二審均有罪判決,但甲主張監視器上顯現的人只是與自己長得很相像,堅持是被冤枉的;請問本案是否可以上訴第三審?
(A)若有新證據且足以證明甲是冤枉的,仍可以再上訴第三審
(B)本案已經判決確定,不能再上訴第三審,只能視有無再審要件而提再審救濟
(C)若不能上訴第三審,則甲之權益無法保障,更無法證明清白,故可以上訴第三審
(D)若第二審判決有違背法令之情形,則可以上訴第三審
下列那一項有關選任辯護人的敘述是錯誤的?
(A)每一被告選任辯護人,不得逾三人
(B)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於偵查中未選任辯護人者,檢察官應為其指定辯護人
(C)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於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為其指定辯護人
(D)被告之配偶得為被告選任辯護人,但不得與被告之意思相反
審判期日,有關應用傳票「傳喚」對象的組合,以下何者正確?(A)檢察官 (B)被告 (C)辯護人 (D)證人
(A)
(A)
(C)
(B)
(B)
(C)
(C)
(B)
(D)
(D)
(C)
(D)
下列那一項有關聲請交付審判的敘述是正確的?
(A)告訴人得於接受駁回再議處分書二十日內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B)聲請交付審判應委任律師為之
(C)交付審判之聲請,得於裁定交付審判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撤回之
(D)告訴人對於駁回聲請交付審判之裁定,得提起抗告
以下所述何者為更新審判的事由?
(A)原參與審判之陪席法官無法繼續參與審判程序
(B)參與準備程序的受命法官無法參與審判期日的程序
(C)下次開庭與前次開庭間隔10 天
(D)負責偵查的檢察官無法參與同案的審判程序
下列那一種情形,法院應為免訴判決?
(A)被告死亡
(B)法院無管轄權
(C)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D)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合法告訴
以下所述,何者不是被告缺席判決的事由?
(A)法院認為是應該科以拘役的案件
(B)法院認為是應該諭知免刑的案件
(C)法院認為是應該諭知緩刑的案件
(D)法院認為是應該諭知無罪的案件
下列那一項有關交互詰問的敘述是錯誤的?
(A)行主詰問時,原則上不得誘導詰問
(B)當事人雙方顯無爭執之事項,得為誘導詰問
(C)對於證人未親身經歷的事項,不得詰問之
(D)法院依職權傳喚之證人,詰問的次序由當事人雙方合意決定之
審判中,證據調查結束後,就事實及法律辯論的次序,以下何者是正確的?
(A)被告→檢察官→辯護人
(B)檢察官→被告→辯護人
(C)辯護人→被告→檢察官
(D)檢察官→辯護人→被告
下列那一個事項不是屬於訊問被告前應先告知的事項?
(A)得保持緘默
(B)得請求全程錄音、錄影
(C)得選任辯護人
(D)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訴狀應按被告人數提出繕本
(B)法院於接受自訴狀後,應迅速將自訴狀繕本送達於被告
(C)按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時為避免法官先入為主,暫不將卷宗證物移送於法院,只將起訴書送交於法院
(D)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下列那一項有關撤銷緩起訴處分的敘述是錯誤的?
(A)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因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檢察官得撤銷緩起訴處分
(B)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時,被告對被害人已履行的損害賠償,不得請求被害人返還
(C)被告接受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明不服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
(D)被告於緩起訴之前,因故意或過失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罪判決之宣告者,檢察官得撤銷緩起訴處分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自訴應委任律師為之
(B)被告在庭時,為避免逃跑或有害在場之人,應一律帶上手銬,以維護安全
(C)緩起訴處分是檢察官針對被告確有犯罪嫌疑之處分
(D)法院為交付審判之裁定時,視為案件已提起公訴
下列那一項有關偵查中的羈押期間之敘述是正確的?
(A)每次三個月,得延長一次,共六個月
(B)每次二個月,得延長二次,共六個月
(C)每次二個月,得延長一次,共四個月
(D)每次三個月,得延長二次,共九個月
以下所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而知有犯罪嫌疑,得為告發
(B)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發
(C)告發只能對檢察官為之
(D)任何人知有犯罪嫌疑,得為告發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至遲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幾小時內,敘明羈押之理由,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
(A)十小時內
(B)二十小時內
(C)二十四小時內
(D)四十八小時內
甲與乙具有婚姻關係。甲與丙通姦,不過,乙只對甲提出告訴。後來,因為甲向乙認錯,乙心軟而撤回對甲的告訴。請問,在本案,檢察官可否對丙提起公訴?
(A)可以。因為撤回告訴不合法
(B)可以。因為撤回告訴的效力不及於丙
(C)不可以。因為對甲告訴的效力不及於丙
(D)不可以。因為對甲告訴的效力可及於丙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種罪名之案件,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
(A)竊盜罪
(B)外患罪
(C)偽造文書罪
(D)妨害公務罪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對於法院之裁定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不得抗告
(B)證人、鑑定人、通譯,及其他非當事人受裁定者,對於得抗告之事項亦得提起抗告
(C)對於判決前關於管轄與訴訟程序裁定,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均得抗告
(D)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均得再抗告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非因過失,遲誤上訴、抗告或聲請再審之期間,或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裁定或檢察官命令之期間者,至遲於其原因消滅後幾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A)二日
(B)三日
(C)四日
(D)五日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判決確定後,發現案件有非常上訴之必要者,應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B)非常上訴之審判涉及高度專業法律知識,原則上應經言詞辯論,且應委任律師為之
(C)非常上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D)檢察官於判決確定後,發現案件有非常上訴之必要者,應將卷宗證物送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之通緝書由下列何人簽名?
(A)檢察官
(B)書記官
(C)檢察長
(D)法官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無捨棄上訴之權利
(B)在監獄或看守所被告之上訴書狀,未經監所長官提出者,原審法院之書記官於接到上訴書狀後,應即通知監所長官
(C)在監獄或看守所之被告,於上訴期間內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書狀者,視為上訴期間內之上訴
(D)原審法院書記官,應速將上訴書狀之繕本,送達於他造當事人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偵查案件有偵查不公開原則
(B)現行犯,只限司法警察得逕行逮捕之,一般人民不得逮捕
(C)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D)檢察官或法官訊問證人,在證人具結前,應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
下列對於簡易判決之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若能讓檢察官為其提出適用簡易判決處刑者,則第一審判決無罪的可能性很高
(B)聲請適用簡易判決處刑者,檢察官可以僅以言詞而記明筆錄起訴之,不用再以書面提出起訴狀
(C)簡易判決之上訴,應由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
(D)簡易判決確定後,發現判決違背法令者,則不得提起非常上訴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幾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簡易程序案件,被告於偵查中自白,並向檢察官表示願受科刑、緩刑者,檢察官據此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查後認為求刑適當且在該求刑範圍內判決並宣告緩刑,但被告於判決後仍有不服,是否仍得上訴?
(A)不得上訴
(B)可以上訴
(C)原則上不得上訴,但若判決內容被告不甚滿意者,則可上訴
(D)原則上可以上訴,但若判決所認定之事實與被告之自白相符者,則不得上訴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至遲於幾個月內為之?
(A)二個月
(B)四個月
(C)五個月
(D)六個月
下列何種類型之案件可以認罪協商?
(A)死刑、無期徒刑之案件
(B)最輕本刑未滿三年有期徒刑之案件
(C)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
(D)任何案件都可以認罪協商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在犯罪尚未被發覺前,向下列何人陳述犯罪事實,不屬自首?
(A)檢察官
(B)政風人員
(C)法務部調查局所屬調查處(站)之調查官(員)
(D)縣(市)警察局所屬分局之警官
刑事訴訟法上認罪協商之程序,應在何時為之?
(A)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B)聲請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後
(C)第一審宣示判決前
(D)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對被告為緩起訴處分時,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某些事項,其中命被告遵守或履行下列何種事項,不必經被告同意?
(A)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B)立悔過書
(C)向公庫或該管檢察署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D)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何時提出?
(A)第一審判決後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B)刑事判決確定前
(C)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但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為之
(D)第一審上訴後第二審判決前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到庭後,非經下列何人之許可,不得退庭?
(A)檢察官
(B)錄事
(C)書記官
(D)審判長
甲被控殺人罪,第一審判決無期徒刑,第二審判決十八年有期徒刑,第三審維持原判;甲於入監服刑期間,某警官無意間在該案發現場竟發現一個沾有血跡的皮夾,調查鑑定後發現與本案有關,甲可能不是兇手,試問該如何救濟判決?
(A)甲可以自己名義提起非常上訴
(B)將證據送交檢察官,請檢察官偵查後,再提請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C)甲應請律師提起非常上訴
(D)甲應提起再審救濟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情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A)曾經判決確定者
(B)時效已完成者
(C)告訴乃論之罪,經告訴人撤回告訴者
(D)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以下有關鑑定人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鑑定人經合法傳喚無故不到場可以實行拘提
(B)檢察官無權選任鑑定人
(C)鑑定人得在訊問後具結
(D)鑑定人得向法院請求報酬
依刑事訴訟法有關上訴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不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B)被告不得捨棄其上訴權
(C)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
(D)上訴第二審於法院審理時,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庭陳述者,不得逕行判決
關於刑事判決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事判決之執行,可由確定判決法院之檢察官指揮之
(B)執行死刑,不得於監獄內行之,應於無人之處所為之
(C)受死刑宣告後被告一直處於心神喪失中,仍可執行死刑,而且要趁此心神喪失之狀態執行之,以避免被告痛苦
(D)被告於羈押中懷孕者,仍應立即執行死刑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檢察官之職權?
(A)檢驗屍體
(B)搜索票之簽發
(C)拘票之簽發
(D)提起上訴
以下有關判決宣示的敘述,何者正確?
(A)宣示判決應自言詞辯論終結之日起十四日內為之,否則無效
(B)宣示判決應自證據調查結束之日起十四日內為之,否則無效
(C)宣示判決應自言詞辯論終結或證據調查結束之日起十日內為之,否則無效
(D)宣示判決應依辯論終結時所定期日為之,否則無效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受刑人有懷胎五月以上之情形,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
(B)除有特別規定外,抗告期間為十日
(C)有權提起非常上訴之人為檢察官
(D)死刑之判決確定後,應經司法院長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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