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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104 年刑法考古題
民國 104 年(2015)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刑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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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為情敵,甲不僅於公眾場所大罵乙為畜牲,並邀請乙至家裡談判時,意
圖讓乙拉肚子,遂於飲料中放入瀉藥,端給乙飲用,乙喝了一口後覺得味道有異,
先告辭回家,不久乙隨即大瀉三天,乙痊癒後至警局報案,司法警察官以通知書,
通知甲到場說明,甲在害怕之下離家至花蓮躲避後,始發現放有瀉藥之飲料仍放在
冰箱,故致電給其好友丙,告知前述情事,請丙將該飲料處理掉,丙應允並立即至
甲家將該飲料處理掉。試論甲於刑法成立何罪?(25 分)
甲輾轉得知友人丙之友人乙欲購買照相機,遂利用經營照相機之鄰居出外旅遊之際,
邀請乙一同進入鄰居家中(以萬能鑰匙打開門),並對乙宣稱相機為其經營販賣所
有,因缺錢用,如欲購買相機將以市價7 折出售,乙即向甲購買高級相機一台,並
交付價金及取得該相機後回家。請詳附理由說明甲成立刑法何罪?(25 分)
甲得知友人乙收受賄賂,意圖分一杯羹,遂向乙云:「如不給我新臺幣100 萬元,
將至司法機關告發。」乙害怕之下答應,惟因無現金,願暫時提供房屋設定抵押,
以為擔保;甲乃仿照乙製作同意抵押文書之筆跡,自行製作該房屋買賣契約書,並
至地政機關將所有權移轉登記。試論甲成立刑法何罪?(25 分)
甲對公務員乙素有怨隙,某日甲從友人丙處獲悉曾目擊乙收受廠商金錢賄賂,甲知
丙常說謊言,上開目擊事實可信度不高,卻欲藉此機會加以構陷作為報復,乃向檢
察官告發,檢察官偵查時,以證人身分傳喚甲至偵查庭訊問,甲經具結後向檢察官
陳述,其親眼目睹乙收受廠商金錢賄賂,不久偵查終結,乙雖無前述收受賄賂,惟
被查出有侵占公款之事實。試論甲成立何罪?(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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