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概要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公務員法概要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2 種考試・本頁 94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94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94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為部會科員,因涉重大公務違失,機關擬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一次 記二大過免職。過程中發生:1.考績委員會以「監視器錄影事證明確」為 由,為求效率,未給予甲陳述及申辯機會,逕行決議免職;2.機關為避免 甲於救濟期間留任影響業務,於免職確定前發布先行停職命令。甲抗辯: 停職形同未審先判,違反無罪推定與服公職權之保障。試問: 機關未給予甲陳述意見之機會,此程序瑕疵對免職處分之效力有何影 響?(15 分) 機關發布「先行停職」之法理基礎為何?甲之違憲抗辯是否有理由? (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具雙重國籍,明知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禁令,卻於公職報到時,蓄意於 具結書上隱匿其外國國籍而獲派代任用。甲任職三年期間,以代理科長 身分對外作成多件行政處分。嗣後其雙重國籍曝光,機關依法「撤銷其 任用」,並命其全數返還三年來受領之俸給。甲不服,抗辯如下:一、其 既自始不具法定公務員身分,任職期間作成之行政處分應屬無效。二、 其確實提供勞務且國家已實質受益,基於勞務對價性,機關不得追還薪 津。試問: 甲任職期間所為之行政處分效力為何?(20 分) 機關命甲返還全數俸給,是否適法?(2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市政府課員。選舉期間,甲以虛擬形象(VTuber)隱匿真實身分, 擔任某候選人網路直播節目之固定來賓,於節目中明確呼籲網友投票支 持該候選人。此外,甲與候選人事先約定,將直播期間觀眾贊助之金額 按比例分潤,作為甲的出席報酬。機關查獲後擬予懲處。甲抗辯:第一、 其全程匿名未顯露公務員身分,純屬個人言論自由;第二、分潤金為網 友自發贈與,非屬商業兼職營利。試問: 甲隱匿身分於直播中呼籲投票,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甲之 言論自由抗辯是否有理由?(15 分) 甲定期出席直播並獲取「贊助分潤」之行為,依公務員服務法應如何 評價?(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為於A 機關服務之薦任第八職等公務人員。試問: 甲於何種情況下,得透過年終考績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之任用資格? (10 分) 若A 機關被裁撤後,承受其業務之B 機關已無薦任第八職等之職缺 時,就甲之任用應如何處理?(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憲法保障工作權,人民有工作選擇之自由。公務員與國家間之關係雖有 別於一般私人與國家間之關係,但其仍為基本權之主體,自應同受憲法 就各該基本權所規定之保障。然而,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5 條第1 項之規定,「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 不得兼薪。」再者,依據同法之規定,公務員如欲進行兼職,依規定必 須經過申報,並應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否則即可能面臨懲處。甲為T 市 政府警員,未經機關許可,於下班後兼任媒體運動賽事評論員,後遭懲 戒法院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5 條之規定,損及行政中立與公信力為 由,判處降級併罰款。然而,有公股銀行所聘僱之運動員,因於奧運比 賽獲得金牌,接獲大量代言邀約;為免有所疑義,主管機關期冀藉由修 正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之方式,明定具國手資格之運動員,經機關同意 可從事商業代言。 試問,對於公務員因其身分而受到如此兼職上之限制,是否牴觸了前述 所謂,本於同屬基本權主體之身分,即應予以工作自由保障之憲法誡 命?前述主管機關之作為,是否適法?(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於A 機關任職之非主管公務人員,則甲得否為下列行為?請附具理 由說明之。 下班後於餐廳駐唱,並販售其自製之音樂卡帶。(10 分) 於大學兼課。(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所謂特別權力關係,其特徵為何?隨著法治國原則的體現與深化,特別 權力關係已遭揚棄。我國現在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法律關係為何?試論 述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A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院長,甲因故不能視事,而由乙代理其職務2 個月。試問:依法甲與乙是否須申報財產?若須申報財產,應向那一個 機關申報與申報那些財產?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24 條之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 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 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公務員所應負之行政責任,除懲戒 外,另有懲處(考績處分)。此二種責任之區別,請說明之。(25 分) 4182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A 縣政府所屬公務人員,某日因公奉派至B 直轄市出差3 日,首日 晚上正好下榻飯店附近有C 政黨舉辦之造勢活動。試問:甲得否參加該 活動?甲得否為C 政黨D 部主任?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某市警局警官,駕駛偵防車外出督查。於返回所屬警局途中,意欲 暫時停車,惟因該處路燈昏暗不明,加上立於道路旁之反光導標倒地、 且間距過長,又無劃設路面邊線以資辨識道路邊緣,更因該處應由負責 管理維護之第O區養工處依規定應設置護欄、卻設置緣石,且所設置之 緣石過低未加反光漆標線,不足以阻擋車輛墜入路旁魚塭等管理上之欠 缺,致甲不幸連人帶車墜落路旁魚塭溺水,送醫死亡。 試問,甲之配偶,可否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請求撫卹?並 在撫卹請求之外,再依前述事實,依據「國家賠償法」之規定,主張國 家賠償?(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A 酒店修繕工程經T 市政府工務局認定為新違建,阻礙消防通道、危害 公共安全,於業主未依期限自行拆除後,依排定日程並通知業主,由該 局專門委員甲(簡任第十職等)帶隊,率領主管科長乙(薦任第九職等)、 技正丙(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及工程隊前往拆除。業主請託市議 員丁、戊到場關切,並有一群道上黑衣兄弟在旁助陣阻擋,交涉拆除過 程中,技正丙與業主方發生肢體衝突而受傷,專門委員甲與科長乙商議 後,決定暫緩拆除作業。事後,工務局認為甲、乙未妥為事前規劃、執 行公務不力,年終考績給予乙等及其他人事作為。試依公務人員相關法 令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甲決定暫緩拆除作業,是否有法令上之理由? 乙不服年終考績決定,得如何請求救濟? 機關長官將乙、丙職務對調,是否適法? 丙向法院自訴業主傷害及賠償,工務局應否同意丙之訴訟協助請求? 為如期完成拆除作業,保障丙執行職務之安全,工務局應預為規劃何 種保護作為?
- 第 1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考績法對於公務人員之免職設有明文規定,請就該法所定免職 處分之種類、免職事由、免職之執行等分別加以論述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甲為地方特考三等經建行政類科考試及格分發任用,現任某區 公所經建課課長,有人匿名檢舉其於111 年11 月取得加拿大國籍,經人 事單位於同年12 月10 日查證屬實。試問:(25 分) 服務機關應如何處理? 取得加拿大國籍後的職務行為效力如何?服務機關應否追還甲取得 加拿大國籍後的年終及考績獎金? 41620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直轄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某日前往火災現場勘查後,因須趕赴市政 府參加市政會議,乃臨時指派該局科長乙駕駛公務車前往。途經高速 公路時,遇有交通事故而塞車,甲為能即時出席市政會議,乃口頭指示 乙行駛路肩。試問乙應否服從甲之命令?又依相關公務人員法制規定, 乙應如何處置?(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某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甲(政治任命)、專門委員乙(機要人員任用)、 里幹事丙(委任第五職等)及里長丁,因公園修繕工程合謀收取回扣, 經偵辦、起訴、審理及各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皆未獲緩刑。嗣後,市 長應市議會要求,同意全案移送懲戒,試問:(25 分) 移送程序為何? 是否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乙、丙得各適用何種懲戒處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某直轄市政府薦任科長甲於留職停薪期間,因其兄長乙擬參選民意代 表,甲乃拜託其舊屬丙於下班時間,使用機關之影印機印製乙之競選文 宣。甲並於翌日返回原服務機關向丙拿取已印妥之競選文宣,發給於辦 公室內上班之同仁參考。請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分別論述 甲、丙之行為是否適法?其理由各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應112 年地方特考四等一般行政類科考試及格,分發某鄉公所任用, 目前尚於試用期間,經檢舉有性騷擾女同事之嫌疑,服務機關應如何 處理?(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試述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法定辦公時數、延長辦公時數、實施 輪班輪休人員之休息時數等規定各為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為剛通過公務員考試及格之人員,對於環保議題非常關心,通過考試 前,已經為A政治團體之公關部主任。請問甲是否在通過考試之日起,即 無法繼續擔任A政治團體公關部主任之職?又其可否於分發任職後,參加 由A政治團體轉變而成之A政黨?(25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於擔任中央A部政務次長期間,擅自於自己之通訊軟體公開表示A部某 項政策思慮不周,應重新檢討,並以粗話評論,引發爭議,重創人民對於 A部推動該項政策之信賴。請說明甲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義務,可能經 何種程序後,遭受何種處罰?(30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A縣B鄉之鄉民代表,甲之配偶乙在甲擔任鄉民代表之前,已經為C公 司之負責人,在甲擔任鄉民代表後,C公司可否參與B鄉公所以政府採購 法辦理之工程?(25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請說明各級消防機關,對於加班有何特殊規定?(20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某公立高中,因原授課老師臨時於開學前辭職,故先安排臨時代課老師, 同時緊急招聘新老師。但該校地處偏遠,無人應聘。該校教務主任聽聞 校長長期住在國外姊姊的兒子剛取得碩士學位,專長相符,正在找工作, 於是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主動依此關係商請校長姊姊的兒子,請他 來校幫忙任教。校長姊姊的兒子基於幫忙校長舅舅,放棄原已談妥之其 它工作,答應暫時幫忙一學期。此聘任案,經依該校規定,由教務主任 與其他兩位老師面試後,送出聘任推薦案,續由校長主持之校教評會審 議。當校長主持校教評會才看到相關資料,基於實在無他人應徵,過往 原則上尊重推薦之慣例,故其未露聲色,在校教評會其他委員全票通過 的情形下(校長未參與投票),依法聘任。請問: 此公立高中校長主持校教評會,通過聘任其姊姊的兒子之決定,是否有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圖利關係人、與關係人利益衝突之規 定(請附理由說明)?(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的醫師甲,自中華民國(下同)108 年11 月1 日 至109 年12 月12 日期間,進行公立醫院的法定採購事項,甲意圖為自 己不法之利益,收取賄款以進行採購。嗣後經由匿名舉報,110 年2 月 1 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啟動偵查程序,甲在偵查程序中認錯並坦承 不諱,嗣後甲受有罪判決確定,並受褫奪公權之宣告。因上開違法行為, 甲亦被停止其職務,且被移送至懲戒法院(庭)審理。甲於懲戒法院審 理期間抗辯如下:甲雖為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的醫師,但非公務員懲戒 法所稱之「公務員」,且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甲已遭受刑事處罰, 更被停止職務,故不應再受到懲戒處分。準此,懲戒法院可否另為懲戒 處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某公務員甲熱衷政治,每天準時收看政論節目,評論政治。公職人員選 舉即將到來,甲的同學登記為候選人,甲非常高興,要為其公開站台、 助講,甲認為只要不是上班時間公開站台、助講即可,下班後他是自由 的國民,更何況上次公職人員選舉,他就是於下班時間替他姊夫公開站 台、助講,長官們沒有任何意見。但同事告訴他,那是沒人舉報他,這 次要是公開替同學站台、助講,一定會有麻煩,因為他現在是主管了, 而非一般公務員,屆時他就慘了。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究竟甲的看 法有所依據,或是同事的看法才符合法律規定?(25 分) 41840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因其三親等以內血親乙為縣市長選 舉之候選人,於競選期間,甲公開為乙站台、助講、拜票,嗣後甲被依 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予以懲處。為此,甲不服系爭懲處 處分而提起救濟,並於救濟期間提出如下主張:甲為公立學校之教師, 並非公務人員,而不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規範,且即便受該法所規 範,因甲乙之間為三親等以內血親的關係,故亦不違反該法之相關規定, 況且,系爭懲處處分乃依法無據,因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並無賦 予行政機關可為懲處處分之規定。請問:甲之上開主張,是否有理由?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某大學教授,經政府延攬入閣擔任教育部部長,任職四年後卸任。某私 立大學董事會,希望能借重此部長在教育界、尤其是與主管機關教育部 的人脈關係,替該校謀取最大利益,故於其卸任部長後的第二年,邀請 其擔任該校董事,並進而選任其為董事長,給予豐厚報酬。請問,該卸 任部長任職私立大學董事、董事長,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就懲戒處分與懲處處分之區別,請分別從法律依據、處分機關、處分原 因之三個面向,分析兩者處分之不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 條所稱「行政處分」,過去在保障實務認定上,受 歷次司法院解釋影響,尚以有「改變公務人員之身分或對公務員權利或 法律上利益有重大影響之人事行政行為,或基於公務人員身分所產生之 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者」為限。在司法院釋字第785 號解釋後, 現行保障實務對何種人事行政行為構成行政處分之認定,已有所調整, 不再有前述限制,請說明理由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服,依 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 條之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後,未獲救濟,是 否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以茲救濟,且理由為何?請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之意旨,予以分析。(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得否兼職?試依各種情況說明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警察人員甲為原住民,於假日在家喝酒,並擬與其朋友乙外出打獵,於 清槍過程中槍枝走火,誤傷乙,甲火速開車將乙送至醫院。後檢察官對 於該事件,就誤傷乙部分因甲已與乙和解,故為緩起訴之決定;就酒駕 部分,則因認為是緊急避難,故為不起訴之決定。惟甲之服務機關於之 後評定其年終考績時,仍以甲酒駕為理由,評定其年終考績為丙等。甲 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該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 定?請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何謂官等與職等?其如何劃分?各類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以何種 官等職等任用?(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公務員懲戒權與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A 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在其代理校長期間,某日依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聘任其配偶乙為學校兼任教師。 試問:甲聘任乙之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請附 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關於各機關組織法所定職務之列等,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規範?請說明 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公務人員,自民國109 年6 月15 日起為A 機關辦理採購業務之主 管人員,嗣於民國110 年11 月18 日調任至B 機關,主管建築管理業 務。試問:甲任職於A 機關與B 機關期間,是否須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法之規定,申報其財產?若須申報,應於何時申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員得否兼任仲裁人?請說明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應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農業行政類科錄取,於106年12月1 日分配至某縣A鄉公所占課員職缺實施實務訓練。其於訓練期滿後經A鄉 公所評定實務訓練成績為41分不及格,嗣經該公所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經保訓會於107年5月14日核定其實務訓 練成績不及格,並廢止其受訓資格。甲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保訓會 應為如何之處理?(25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同時為B政黨之副主席,於立法委員競選期間, 擔任曾於同單位服務之前長官,現為B政黨立法委員候選人乙之競選總部 總幹事,並於下班時間以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名義為乙站台助選。甲之上 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某直轄市政府之公務人員,因涉犯刑事案件而遭羈押。於停止羈押 後,主管機關認甲涉案情節重大,而將其移付懲戒並停止職務。懲戒法院 於審理後對甲為降級處分之判決,甲申請復職,而其服務機關否准其申 請。甲若對該停職處分不服,是否得提起救濟?又該否准處分是否合法? (25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 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 之股東或顧問。」若有違反,將依同法第22條之1處以刑罰。試問: 何謂「公務員離職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試舉例說明之。(10分) 若公務員違反上述規定,得否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15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為部會科員,因涉重大公務違失,機關擬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一次 記二大過免職。過程中發生:1.考績委員會以「監視器錄影事證明確」為 由,為求效率,未給予甲陳述及申辯機會,逕行決議免職;2.機關為避免 甲於救濟期間留任影響業務,於免職確定前發布先行停職命令。甲抗辯: 停職形同未審先判,違反無罪推定與服公職權之保障。試問: 機關未給予甲陳述意見之機會,此程序瑕疵對免職處分之效力有何影 響?(15 分) 機關發布「先行停職」之法理基礎為何?甲之違憲抗辯是否有理由? (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具雙重國籍,明知公務人員任用法之禁令,卻於公職報到時,蓄意於 具結書上隱匿其外國國籍而獲派代任用。甲任職三年期間,以代理科長 身分對外作成多件行政處分。嗣後其雙重國籍曝光,機關依法「撤銷其 任用」,並命其全數返還三年來受領之俸給。甲不服,抗辯如下:一、其 既自始不具法定公務員身分,任職期間作成之行政處分應屬無效。二、 其確實提供勞務且國家已實質受益,基於勞務對價性,機關不得追還薪 津。試問: 甲任職期間所為之行政處分效力為何?(20 分) 機關命甲返還全數俸給,是否適法?(2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市政府課員。選舉期間,甲以虛擬形象(VTuber)隱匿真實身分, 擔任某候選人網路直播節目之固定來賓,於節目中明確呼籲網友投票支 持該候選人。此外,甲與候選人事先約定,將直播期間觀眾贊助之金額 按比例分潤,作為甲的出席報酬。機關查獲後擬予懲處。甲抗辯:第一、 其全程匿名未顯露公務員身分,純屬個人言論自由;第二、分潤金為網 友自發贈與,非屬商業兼職營利。試問: 甲隱匿身分於直播中呼籲投票,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甲之 言論自由抗辯是否有理由?(15 分) 甲定期出席直播並獲取「贊助分潤」之行為,依公務員服務法應如何 評價?(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為於A 機關服務之薦任第八職等公務人員。試問: 甲於何種情況下,得透過年終考績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之任用資格? (10 分) 若A 機關被裁撤後,承受其業務之B 機關已無薦任第八職等之職缺 時,就甲之任用應如何處理?(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憲法保障工作權,人民有工作選擇之自由。公務員與國家間之關係雖有 別於一般私人與國家間之關係,但其仍為基本權之主體,自應同受憲法 就各該基本權所規定之保障。然而,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5 條第1 項之規定,「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其依法令兼職者, 不得兼薪。」再者,依據同法之規定,公務員如欲進行兼職,依規定必 須經過申報,並應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否則即可能面臨懲處。甲為T 市 政府警員,未經機關許可,於下班後兼任媒體運動賽事評論員,後遭懲 戒法院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5 條之規定,損及行政中立與公信力為 由,判處降級併罰款。然而,有公股銀行所聘僱之運動員,因於奧運比 賽獲得金牌,接獲大量代言邀約;為免有所疑義,主管機關期冀藉由修 正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之方式,明定具國手資格之運動員,經機關同意 可從事商業代言。 試問,對於公務員因其身分而受到如此兼職上之限制,是否牴觸了前述 所謂,本於同屬基本權主體之身分,即應予以工作自由保障之憲法誡 命?前述主管機關之作為,是否適法?(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於A 機關任職之非主管公務人員,則甲得否為下列行為?請附具理 由說明之。 下班後於餐廳駐唱,並販售其自製之音樂卡帶。(10 分) 於大學兼課。(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所謂特別權力關係,其特徵為何?隨著法治國原則的體現與深化,特別 權力關係已遭揚棄。我國現在公務員與國家之間的法律關係為何?試論 述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A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院長,甲因故不能視事,而由乙代理其職務2 個月。試問:依法甲與乙是否須申報財產?若須申報財產,應向那一個 機關申報與申報那些財產?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24 條之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 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 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公務員所應負之行政責任,除懲戒 外,另有懲處(考績處分)。此二種責任之區別,請說明之。(25 分) 4182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A 縣政府所屬公務人員,某日因公奉派至B 直轄市出差3 日,首日 晚上正好下榻飯店附近有C 政黨舉辦之造勢活動。試問:甲得否參加該 活動?甲得否為C 政黨D 部主任?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某市警局警官,駕駛偵防車外出督查。於返回所屬警局途中,意欲 暫時停車,惟因該處路燈昏暗不明,加上立於道路旁之反光導標倒地、 且間距過長,又無劃設路面邊線以資辨識道路邊緣,更因該處應由負責 管理維護之第O區養工處依規定應設置護欄、卻設置緣石,且所設置之 緣石過低未加反光漆標線,不足以阻擋車輛墜入路旁魚塭等管理上之欠 缺,致甲不幸連人帶車墜落路旁魚塭溺水,送醫死亡。 試問,甲之配偶,可否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請求撫卹?並 在撫卹請求之外,再依前述事實,依據「國家賠償法」之規定,主張國 家賠償?(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A 酒店修繕工程經T 市政府工務局認定為新違建,阻礙消防通道、危害 公共安全,於業主未依期限自行拆除後,依排定日程並通知業主,由該 局專門委員甲(簡任第十職等)帶隊,率領主管科長乙(薦任第九職等)、 技正丙(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及工程隊前往拆除。業主請託市議 員丁、戊到場關切,並有一群道上黑衣兄弟在旁助陣阻擋,交涉拆除過 程中,技正丙與業主方發生肢體衝突而受傷,專門委員甲與科長乙商議 後,決定暫緩拆除作業。事後,工務局認為甲、乙未妥為事前規劃、執 行公務不力,年終考績給予乙等及其他人事作為。試依公務人員相關法 令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甲決定暫緩拆除作業,是否有法令上之理由? 乙不服年終考績決定,得如何請求救濟? 機關長官將乙、丙職務對調,是否適法? 丙向法院自訴業主傷害及賠償,工務局應否同意丙之訴訟協助請求? 為如期完成拆除作業,保障丙執行職務之安全,工務局應預為規劃何 種保護作為?
- 第 1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考績法對於公務人員之免職設有明文規定,請就該法所定免職 處分之種類、免職事由、免職之執行等分別加以論述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甲為地方特考三等經建行政類科考試及格分發任用,現任某區 公所經建課課長,有人匿名檢舉其於111 年11 月取得加拿大國籍,經人 事單位於同年12 月10 日查證屬實。試問:(25 分) 服務機關應如何處理? 取得加拿大國籍後的職務行為效力如何?服務機關應否追還甲取得 加拿大國籍後的年終及考績獎金? 41620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直轄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某日前往火災現場勘查後,因須趕赴市政 府參加市政會議,乃臨時指派該局科長乙駕駛公務車前往。途經高速 公路時,遇有交通事故而塞車,甲為能即時出席市政會議,乃口頭指示 乙行駛路肩。試問乙應否服從甲之命令?又依相關公務人員法制規定, 乙應如何處置?(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某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局長甲(政治任命)、專門委員乙(機要人員任用)、 里幹事丙(委任第五職等)及里長丁,因公園修繕工程合謀收取回扣, 經偵辦、起訴、審理及各判處有期徒刑若干年,皆未獲緩刑。嗣後,市 長應市議會要求,同意全案移送懲戒,試問:(25 分) 移送程序為何? 是否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乙、丙得各適用何種懲戒處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某直轄市政府薦任科長甲於留職停薪期間,因其兄長乙擬參選民意代 表,甲乃拜託其舊屬丙於下班時間,使用機關之影印機印製乙之競選文 宣。甲並於翌日返回原服務機關向丙拿取已印妥之競選文宣,發給於辦 公室內上班之同仁參考。請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分別論述 甲、丙之行為是否適法?其理由各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應112 年地方特考四等一般行政類科考試及格,分發某鄉公所任用, 目前尚於試用期間,經檢舉有性騷擾女同事之嫌疑,服務機關應如何 處理?(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試述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法定辦公時數、延長辦公時數、實施 輪班輪休人員之休息時數等規定各為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何等資格之一?並 請進一步說明各該資格之意涵。(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為剛通過公務員考試及格之人員,對於環保議題非常關心,通過考試 前,已經為A政治團體之公關部主任。請問甲是否在通過考試之日起,即 無法繼續擔任A政治團體公關部主任之職?又其可否於分發任職後,參加 由A政治團體轉變而成之A政黨?(25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如認為長官命令違法,是否負服從之義 務?如不同長官命令內容有別,應服從何等長官之命令?(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於擔任中央A部政務次長期間,擅自於自己之通訊軟體公開表示A部某 項政策思慮不周,應重新檢討,並以粗話評論,引發爭議,重創人民對於 A部推動該項政策之信賴。請說明甲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員義務,可能經 何種程序後,遭受何種處罰?(30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建置之公務人員權益救濟途徑為何?其提起之要件 分別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A縣B鄉之鄉民代表,甲之配偶乙在甲擔任鄉民代表之前,已經為C公 司之負責人,在甲擔任鄉民代表後,C公司可否參與B鄉公所以政府採購 法辦理之工程?(25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考績分為那三種?其各自之意義 為何?同法所定之平時考核的獎懲種類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請說明各級消防機關,對於加班有何特殊規定?(20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某公立高中,因原授課老師臨時於開學前辭職,故先安排臨時代課老師, 同時緊急招聘新老師。但該校地處偏遠,無人應聘。該校教務主任聽聞 校長長期住在國外姊姊的兒子剛取得碩士學位,專長相符,正在找工作, 於是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主動依此關係商請校長姊姊的兒子,請他 來校幫忙任教。校長姊姊的兒子基於幫忙校長舅舅,放棄原已談妥之其 它工作,答應暫時幫忙一學期。此聘任案,經依該校規定,由教務主任 與其他兩位老師面試後,送出聘任推薦案,續由校長主持之校教評會審 議。當校長主持校教評會才看到相關資料,基於實在無他人應徵,過往 原則上尊重推薦之慣例,故其未露聲色,在校教評會其他委員全票通過 的情形下(校長未參與投票),依法聘任。請問: 此公立高中校長主持校教評會,通過聘任其姊姊的兒子之決定,是否有 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圖利關係人、與關係人利益衝突之規 定(請附理由說明)?(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的醫師甲,自中華民國(下同)108 年11 月1 日 至109 年12 月12 日期間,進行公立醫院的法定採購事項,甲意圖為自 己不法之利益,收取賄款以進行採購。嗣後經由匿名舉報,110 年2 月 1 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啟動偵查程序,甲在偵查程序中認錯並坦承 不諱,嗣後甲受有罪判決確定,並受褫奪公權之宣告。因上開違法行為, 甲亦被停止其職務,且被移送至懲戒法院(庭)審理。甲於懲戒法院審 理期間抗辯如下:甲雖為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的醫師,但非公務員懲戒 法所稱之「公務員」,且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甲已遭受刑事處罰, 更被停止職務,故不應再受到懲戒處分。準此,懲戒法院可否另為懲戒 處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某公務員甲熱衷政治,每天準時收看政論節目,評論政治。公職人員選 舉即將到來,甲的同學登記為候選人,甲非常高興,要為其公開站台、 助講,甲認為只要不是上班時間公開站台、助講即可,下班後他是自由 的國民,更何況上次公職人員選舉,他就是於下班時間替他姊夫公開站 台、助講,長官們沒有任何意見。但同事告訴他,那是沒人舉報他,這 次要是公開替同學站台、助講,一定會有麻煩,因為他現在是主管了, 而非一般公務員,屆時他就慘了。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究竟甲的看 法有所依據,或是同事的看法才符合法律規定?(25 分) 41840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因其三親等以內血親乙為縣市長選 舉之候選人,於競選期間,甲公開為乙站台、助講、拜票,嗣後甲被依 照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予以懲處。為此,甲不服系爭懲處 處分而提起救濟,並於救濟期間提出如下主張:甲為公立學校之教師, 並非公務人員,而不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規範,且即便受該法所規 範,因甲乙之間為三親等以內血親的關係,故亦不違反該法之相關規定, 況且,系爭懲處處分乃依法無據,因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並無賦 予行政機關可為懲處處分之規定。請問:甲之上開主張,是否有理由?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某大學教授,經政府延攬入閣擔任教育部部長,任職四年後卸任。某私 立大學董事會,希望能借重此部長在教育界、尤其是與主管機關教育部 的人脈關係,替該校謀取最大利益,故於其卸任部長後的第二年,邀請 其擔任該校董事,並進而選任其為董事長,給予豐厚報酬。請問,該卸 任部長任職私立大學董事、董事長,是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就懲戒處分與懲處處分之區別,請分別從法律依據、處分機關、處分原 因之三個面向,分析兩者處分之不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 條所稱「行政處分」,過去在保障實務認定上,受 歷次司法院解釋影響,尚以有「改變公務人員之身分或對公務員權利或 法律上利益有重大影響之人事行政行為,或基於公務人員身分所產生之 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者」為限。在司法院釋字第785 號解釋後, 現行保障實務對何種人事行政行為構成行政處分之認定,已有所調整, 不再有前述限制,請說明理由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服,依 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 條之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後,未獲救濟,是 否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以茲救濟,且理由為何?請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之意旨,予以分析。(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得否兼職?試依各種情況說明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警察人員甲為原住民,於假日在家喝酒,並擬與其朋友乙外出打獵,於 清槍過程中槍枝走火,誤傷乙,甲火速開車將乙送至醫院。後檢察官對 於該事件,就誤傷乙部分因甲已與乙和解,故為緩起訴之決定;就酒駕 部分,則因認為是緊急避難,故為不起訴之決定。惟甲之服務機關於之 後評定其年終考績時,仍以甲酒駕為理由,評定其年終考績為丙等。甲 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該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 定?請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何謂官等與職等?其如何劃分?各類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以何種 官等職等任用?(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公務員懲戒權與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A 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在其代理校長期間,某日依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聘任其配偶乙為學校兼任教師。 試問:甲聘任乙之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請附 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關於各機關組織法所定職務之列等,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規範?請說明 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公務人員,自民國109 年6 月15 日起為A 機關辦理採購業務之主 管人員,嗣於民國110 年11 月18 日調任至B 機關,主管建築管理業 務。試問:甲任職於A 機關與B 機關期間,是否須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法之規定,申報其財產?若須申報,應於何時申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 (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員得否兼任仲裁人?請說明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擔任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某海巡隊小隊長期間,收受賄賂提供 大陸地區漁民該隊勤務分配表,使大陸地區漁民得以降低或免除遭該隊 查獲之風險。甲之行為經懲戒法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五年」。甲主 張其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之行為已受刑事處罰,與違 反公務員服務法無涉;懲戒法庭對其為「撤職並停止任用五年」之懲戒 判決,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應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農業行政類科錄取,於106年12月1 日分配至某縣A鄉公所占課員職缺實施實務訓練。其於訓練期滿後經A鄉 公所評定實務訓練成績為41分不及格,嗣經該公所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經保訓會於107年5月14日核定其實務訓 練成績不及格,並廢止其受訓資格。甲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保訓會 應為如何之處理?(25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應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分配至A 機關實施4個月實務訓 練。期間A 機關審認甲不聽長官指揮及命令,情節嚴重,核予其記過一 次之懲處。訓練期滿後,A 機關評定甲實務訓練成績為55分不及格,函 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嗣 經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甲不服記過一次之懲處及廢止受訓資格之決 定,依法得如何提起救濟?(25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為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同時為B政黨之副主席,於立法委員競選期間, 擔任曾於同單位服務之前長官,現為B政黨立法委員候選人乙之競選總部 總幹事,並於下班時間以A市政府民政局科長名義為乙站台助選。甲之上 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5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請問下列甲、丁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某直轄市政府持有某銀行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甲為辦理授信業務之 基層職員。選舉期間,甲所支持之政黨候選人乙為籌措選舉經費至該 銀行辦理貸款,甲即給予較為寬鬆的貸款條件。然對於同時申請貸款 之競爭政黨候選人丙,則給予較為不利的貸款條件。(13分) 丁為中央某機關之公務人員,為支持某政黨之廢核政策,遂於某週日於 該政黨所發起之廢核遊行的集會場所,主持該政黨之造勢活動。(12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某直轄市政府之公務人員,因涉犯刑事案件而遭羈押。於停止羈押 後,主管機關認甲涉案情節重大,而將其移付懲戒並停止職務。懲戒法院 於審理後對甲為降級處分之判決,甲申請復職,而其服務機關否准其申 請。甲若對該停職處分不服,是否得提起救濟?又該否准處分是否合法? (25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職務列等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之一等秘書,自108年2月 1日起代理其所屬部門之主管,職務列等為簡任十二至十三職等。嗣又於 同年4月1日起代表政府兼任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察人,為期2年。甲於 同年5月31日結束代理職務。試問甲應於何時,向何機關為財產申報?又 甲在結束代理職務時,是否應辦理卸職申報?(25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 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 之股東或顧問。」若有違反,將依同法第22條之1處以刑罰。試問: 何謂「公務員離職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試舉例說明之。(10分) 若公務員違反上述規定,得否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15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