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1 種考試・本頁 35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35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35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起訴主張債務人乙自民國98 年起無權占有其所有坐落臺中市 之A 土地,興建B 建物並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長達9 年,獲有 不當得利,請求拆除B 建物並返還A 地,及給付新臺幣(下同)840 萬 元,及至返還A 地之日,按月給付之不當得利10 萬元。甲於115 年獲 勝訴判決確定後,向乙住所地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請求 拆屋還地及執行上開不當得利債權,執行法院受理後核發自動履行命令 命乙自動拆屋還地。乙收受命令後,以甲於100 年向其借款1,200 萬元, 主張抵銷。甲另欲聲請執行設於臺北市的丙保險公司按月給付乙的年金 保險給付3 萬元,及設於高雄市某銀行桃園分行存款50 萬元。請析論 下列問題: 乙主張以1,200 萬元借款債權抵銷,應循何救濟程序?法院如何處 理?(10 分) 關於債權人聲請對於上開保險給付及銀行存款執行,何法院有管轄 權?(10 分) 執行法院執行拆屋還地前履勘現場,發現B 建物內置放乙弟戊日常生 活物品,及妹庚管理並居住其中一個房間,戊常年在國外,請問法院 應如何處理?(10 分) 甲發現乙財產不足供執行清償金錢債權,而B 建物經鑑定價值2,000 萬元,乃改為聲請查封拍賣B 建物,並撤回拆屋還地部分之聲請,請 問債權人聲請是否有理由?拍定後,B 建物有無占有A 土地之權源? 債權人得否主張B 建物係無權占有,請求拍定人拆屋還地?(2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A 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5 年5 月8 日股東常會改選甲、乙、丙、丁、 戊、己、庚七人為董事,甲為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高之當選人,甲於 115 年5 月20 日召集第一次董事會,僅甲、乙、丙、丁出席,會中經全 體出席董事一致決議選任甲為董事長兼總經理,但是因為原董事長兼總 經理戊拒絕辦理交接,甲與戊進行多次協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甲於 是決定在115 年6 月20 日續行召集董事會,當天僅甲、乙、丙、丁出 席,會中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決議選任甲為董事長,並追認前次選任甲 為總經理之決議。請依據我國公司法附理由分析兩次董事會決議之合法 性。(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發現脖子處有一個直徑1 公分小硬塊,但是並未有任何不適,甲遂不 以為意,且從未就醫。2 年後,甲因為換新工作,參加A 人壽保險公司 (下稱A 公司)所承保之員工團體重大傷病癌症險,並完成新進員工體 檢,甲於2 週後接獲體檢報告,疑似罹患甲狀腺癌,甲立即就醫,並確 診罹患甲狀腺癌,甲向A 公司請求理賠,A 公司以甲係帶病投保予以拒 絕。 請問依據我國保險法,A 公司是否應理賠?(15 分) 甲得知罹癌後,萬念俱灰,同事乙慫恿甲藉職務之便盜蓋所任職之B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與負責人丙印章簽發面額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 支票一紙,由乙以200 萬元將支票販售予丁。請問依據我國票據法, 甲、乙、丙與B 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應負票據責任?(1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及本票正本,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乙 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得否以乙於發票時係未成年之限制行為能 力人為由,裁定駁回甲之執行聲請?如乙遭受執行,其應如何謀求救 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乙共有之A 地經確定判決分割成B、C 二部分,分別歸甲、乙取得, 惟B 地上有乙所有之建物。甲持判決聲請法院點交B 地時,併聲請拆除 該建物。執行法院得否開始執行程序?依何執行方法為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A 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共有五位股東,即甲、乙、丙、丁及戊, 其出資比例分別為甲35%、乙25%、丙20%、丁10%及戊10%,而A 公 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股東表決權數,係依出資比例定之」。A 公司設董事 一人,由甲擔任之。丙因個人財務問題,亟需資金周轉,擬將出資全數轉 讓於乙。對此,甲及丁表示反對,但丙主張出資轉讓對象為公司股東時, 無須取得其他股東之同意。試問:丙出資轉讓於乙是否有效?(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與乙於婚後,在民國(下同)100 年1 月生下丙子。同年8 月,甲受 到擔任保險業務員之友人推介下,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與A 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A 保險公司」)訂立死亡保險契約,約定保險金額新 臺幣(下同)300 萬元,並指定受益人為「子女」。105 年2 月,乙正值 懷孕期間,甲突因心肌梗塞驟逝,同年5 月乙生下丁女。試問: 系爭保險契約所稱之子女,是否包含丁女?(15 分) 乙在整理甲之遺物時,發現一張支票,發票人為B 公司,付款人為C 銀行,發票日為103 年3 月1 日,金額為5,000 元,受款人為空白。 乙應向何人主張系爭支票之權利?(1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試就強制執行管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債權人甲之住所在臺北,遂向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民事執 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查詢住所地在臺中市之債務人乙之勞保、郵 局存款及證券集中保管帳戶,此時臺北地院是否為有管轄權之法院? (5 分) 承上,如乙對住於臺北市之丙有金錢債權,甲聲請就乙對丙之金錢債 權及乙坐落於桃園市之不動產為執行,問本件臺北地院、臺中地方法 院或桃園地方法院何者係為有管轄權之法院?又有管轄權之法院,是 否對本件所有執行標的均得逕為執行行為?(10 分) 又乙對丁保險公司(總公司位於臺北)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如甲欲聲 請對其強制執行,關於管轄權之規定為何?(1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乙分別持不同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丙所有之A 屋, 經執行法院合併其執行程序,債權人丁則持執行名義參與分配。嗣甲向 執行法院聲請延緩執行。試問: 執行法院是否應得乙、丁同意方得裁准延緩執行?(10 分) 嗣於延緩期間屆滿後,債權人經執行法院通知,僅甲於10 日內聲請續行 執行,乙並未聲請,則乙是否生視為撤回強制執行聲請之效果?(1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A 公司及其從屬公司B 公司分別於市場上購入C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C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達其已發行股份總數30%及25%。其後,A 公司之 法人代表甲、乙及B 公司分別在C 公司董事選舉中當選為董事(C 公司 共有五席董事),甲並獲選為C 公司董事長。由於A 公司之另一家D 從 屬公司近期發生資金調度困難,甲遂在A 公司的指示下,將C 公司之資 金六千萬元無息貸予D 公司,並以高價購買D 公司之庫存商品。就上述 行為,請問C 公司的債權人及小股東有何權利得主張?(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阿蘭取得其夫老鄧之書面同意,以老鄧為被保險人,指定阿蘭為受益人, 於民國(下同)111 年7 月1 日向X 人壽保險公司購買死亡人壽保險, 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二百萬元,並於保險契約中約定:「被保險人 如更換工作從事高危險性職業時,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老鄧原本擔任 公司內勤工作,但不幸於111 年12 月1 日遭公司解僱,轉業從事機車送 貨員工作,並未通知X 人壽保險公司。其後,老鄧不幸於送貨途中發生 車禍死亡。請問: 阿蘭於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得否有所主張?(15 分) 設阿蘭於113 年1 月22 日向小杜購買一批貨物,簽發一張五十萬元, 票載發票日為113 年2 月22 日之支票予小杜,約定一個月後交貨, 之後小杜因需資金,乃持該支票向老何調借現金二十五萬元。屆期小 杜未依約交貨,老何提示付款遭退票,乃訴請阿蘭給付票款五十萬元, 有無理由?(1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A 地所有人甲訴請無權占有人乙返還該地,於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聲 請強制執行前,發現地上有乙建造之B 屋。甲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返 還A 地時,一併聲請強制執行拆除B 屋,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取得命債務人乙商店(合夥團體)給付價金新臺幣100 萬元之 確定判決,持以聲請對乙商店之合夥人丙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 處理?如丙受執行時主張其在甲對乙起訴以前已經退夥,應如何謀求救 濟?(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之股東為甲、乙、丙、丁、戊5 人,各 持股20%。甲、乙分別為A 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A 公司主要財產為 位於工業區內目前並未使用之土地一筆。 甲近期投資股票失利,個人急需資金周轉。在近日之股東會議中,甲強 烈主張應將該土地出售以換取現金,並分發給所有股東,乙等其他4 位 股東則堅決反對出售土地,並認為公司應積極使用該土地,謀求發展。 股東間因此事而水火不容。 為取得資金周轉,甲向友人庚商借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在庚的要 求下,甲簽發以A 公司為發票人,票面金額為1,000 萬元之本票一紙交 予庚。嗣後,甲又將上述之土地出售予辛。甲以A 公司代表人身分與辛 簽約並取得價金1 億元後,甲竟人間蒸發。請問: 本票到期日屆至後,庚持本票向A 公司請求付款,A 公司得否以甲代 表A 公司所為係屬營業外之行為而拒絕付款?(20 分) 辛向A 公司請求履行契約並移轉登記,A 公司得否拒絕?(1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我國之「發展觀光條例」第60 條係針對水域遊憩活動加以規範。民國 (下同)111 年5 月18 日修正前之該條第3 項規定:「具營利性質者未依 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或傷害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 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本項於111 年5 月18 日修正 後改為:「具營利性質者未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請問:上述法規修正與保險法第16 條有何關聯?(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執命債務人乙應將占用A 地號土地(下稱A 地)之違建物(土 石造房屋)拆除,並將占用土地返還甲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 制執行。於執行程序中,乙僱工自行拆除該違建物,由執行法院於民國 111 年7 月11 日點交A 地予甲後執行終結。惟甲於同年7 月22 日向執 行法院具狀主張,乙於執行法院點交土地完畢後,於同年7 月16 日於A 地上建造輕鋼架房屋,復行占有A 地,故聲請續為執行。試問:執行法 院應如何處理?應否徵收執行費?(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執金錢債權之執行名義,聲請查封債務人乙向第三人丙承租房 屋內保險箱中之金條及珠寶等動產。執行法院現場執行時,乙拒不到場開 門及打開保險箱,到場之鎖匠依其專業判斷,認需破壞該鐵門始能入內。 試問:執行法院得否破壞鐵門入內?又倘執行人員進入屋內後,無法打開 乙所有之保險箱,能否強力毀鎖而開啟?請附理由回答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 公司)為上市公司,其董事長甲長期掌控 公司,但公司近年來績效不佳,虧損多年,而市場派的公司大股東乙不滿 公司經營團隊表現,遂透過公開收購股份方式,掌握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之股份。請說明依公司法之規定,乙得否逕自召開臨時股東會? (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於2020 年7 月1 日新購置電動機車一部,並於同日向乙保險公司投 保機車綜合損失險及機車竊盜險。甲的電動機車於同年9 月1 日失竊, 甲雖於失竊隔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但甲一直到2020 年11 月才通知 乙保險公司,並請求理賠。試問:乙保險公司得依保險法為何主張? (10 分);又如甲之電動機車失竊時,其放在機車置物空間之公事包 中的印章和支票亦同時失竊,丙因不明原因取得此印章和支票,遂冒 用甲的名義簽發支票一紙用以向丁購買手機。丁將支票背書轉讓予戊, 戊向銀行提示付款,因甲存款不足被退票,戊能否要求甲、丙、丁負 票據之責任?(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取得對債務人乙之執行名義,乃聲請執行法院查封乙所有之A 房地,執行法院於查封後鑑價並定期拍賣A 房地,於拍賣期日由丙拍定, 嗣丙繳交價金,執行法院乃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予丙。於執行法院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予丙後,乙以其久居國外,不知A 房地被查封之事,且其僅 欠甲新臺幣(下同)30 萬元,而被查封之A 房地價值超過3,000 萬元, 況其尚有動產可供查封,執行法院之執行命令及方法顯然違法暨侵害其 權利為由,具狀聲明異議,請求撤銷上開拍賣程序,此時,執行法院該 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拍賣債務人之房地時,應買人甲投標後,於投標時間未屆滿前 (即鈴聲尚未響起,標匭仍未封閉前),即向執行法院表示撤回投標,則 甲撤回投標之效力為何?又應買人乙於投標單上將土地地號或建物建 號書寫錯誤,然乙係出價最高者,則乙是否得標?(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與B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 公司)雖為 分別設立之兩公司,但B 公司之人事、財務、業務經營均由A 公司所控 制。A 公司另持有C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C 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 決權股份總數之4.5%。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若B 公司買進C 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須否向主管 機關申報?若應申報而未申報,其法律效果及罰則為何?(20 分) 若B 公司持有A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5%,其所持股份可否 於A 公司股東會中行使表決權?(1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因投資失利,急欲向乙借款新臺幣100 萬元。乙要求甲必須簽發同面 額之本票一紙,並經一人背書,交予乙作為擔保,始同意借款。甲將此 事告知友人丙,希望其幫忙在本票上背書,遭丙不顧情面的斷然拒絕。 甲心有不甘,撂下「若有不從,將不利於丙之家人」之狠話,脅迫丙在 本票上背書。丙受此脅迫,心生恐懼,不得已在票據背面簽名蓋章。請 附理由回答:若乙不知上述脅迫情事並在收到此一本票後同意借款,但 甲嗣後拒絕支付票款,乙向丙行使追索權時,丙得否以此背書係受脅迫, 其已撤銷意思表示,據以抗辯?(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就其所有之A 土地(下稱系爭土地)於民國100 年4 月1 日,與乙簽 訂自該日起為期5 年之租約,並交付乙供建廠使用,惟系爭土地於104 年5 月5 日遭甲之債權人丙聲請執行法院查封拍賣,甲另於105 年4 月 4 日與乙簽訂自同日起為期5 年之租約。系爭土地嗣於106 年7 月7 日 由丁拍定。乙主張對該土地有土地法第104 條之優先購買權,丁可否爭 執乙之優先購買權不存在而為爭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於民國106 年3 月3 日持對乙遷讓房屋之確定判決,聲請對乙為強制 執行,執行法院於同年4 月1 日核發限乙於106 年4 月20 日前自動履 行命令,丙以該房屋現由其占有使用為由,於106 年4 月4 日具狀對該 自動履行命令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於同年4 月10 日以該屋現由乙占有 為由,認丙之異議為無理由裁定駁回。丙於106 年4 月20 日對之提起 抗告,執行法院於同年5 月5 日解除乙對該屋之占有,使歸甲占有。則 抗告法院於106 年6 月6 日就丙之抗告,應為如何之裁定?(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為非公開發行公司A 公司之董事長,A 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B 公司之 母公司,又為發展新事業並分散風險,B 公司又成立非公開發行的子公 司C 公司。甲為吸引人才加入公司集團,打算擬定新的員工獎酬機制。 試問:除了薪水和分紅之外,在公司法最新修正後,有何員工獎酬的選 項,可供公司集團選擇運用?(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為新設立A 公司之董事長,A 公司係以物業管理為公司之主要業務, 甲為提供員工更周全的職業保險,替員工向B 保險公司投保保險2 年, 其以A 公司名義簽發本票,並以見票後定期付款的方式為本票到期日。 試問:持票人B 保險公司應如何為見票之提示且其提示期限為何?(10 分) 又若在A 公司的員工乙投保時,係負責辦公室管理的總幹事,但嗣後乙 轉調為機電技師,並在維修大樓電梯時,不慎觸電受到重傷。試問:B 保險公司是否得主張保戶並未依雙方保險契約之條款,在被保險人職業 變更時告知保險公司,其可按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之比例折算保險 金給付?(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於不動產拍定後製作分配表,定期民國(下同)107 年6 月6 日實行分配,並於分配期日通知載明「債務人或被異議之債權人如於分 配期日到場,對於異議為反對之陳述或未到場,未更正分配表,致異議 未終結者,依強制執行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異議人應於分配期日起 10 日內對為異議相關之債權人或債務人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並向執行 法院為起訴之證明,否則視為撤回其異議之聲明,執行法院將依原定分 配表實行分配」等語。債務人甲於107 年6 月1 日就分配表上抵押權人 乙之債權聲明異議,主張乙之債權不存在,應予剔除,分配期日甲、乙 均到場,乙主張應依分配表為分配,對甲之異議為反對之陳述,執行法 院乃當場向甲重申應於當日起10 日內向執行法院為起訴之證明,否則依 原定分配表實行分配之旨,甲於107 年6 月22 日向執行法院為起訴之證 明,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強制執行程序應分配予假扣押債權人甲之金額,經執行法院於民國107 年 6 月26 日依強制執行法第133 條後段辦理提存後,嗣甲持法院核發於同 年7 月20 日確定之支付命令聲請領取前開提存款,執行法院應否准許?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乙、丙為A 非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丁及戊為A 公司之監察人,甲 並擔任A 公司董事長。己為丙之長兄,對A 公司並未有任何持股。試 問:若A 公司將擬向己購買價值新臺幣5000 萬元之土地購買議案提請 董事會議決,經查董事會開會時,有甲、乙、丙三人全體出席,則丙董 事於董事會上負有何種義務,得否參與該土地購買議案之討論及表決? 又若A 公司董事長甲於寄發該次董事會之召集通知時,因疏失漏未通知 監察人丁及戊,但監察人丁及戊因其他董事之告知,仍列席該次董事 會,並未對未收到開會通知一事表示異議,則該次董事會決議之效力為 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A 公司為家族企業,以經營食品加工為業。由甲、乙、丙、丁、戊等五 兄弟擔任A 公司之董事,甲之配偶己及長女庚則擔任A 公司之監察人。 A 公司為向辛借款,由甲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發票 人欄位內依序蓋有A 公司之公司章及董事長甲之私章(下稱「公司大小 章」)之本票一張,本票上並記載發票日為民國(下同)107 年2 月1 日,到期日為107 年7 月31 日、禁止背書轉讓、受款人為辛等字樣, 交付給辛,作為擔保之用。辛為增加該本票之信用,除促請甲於發票時 於蓋有公司大小章之發票人欄位旁親自簽名外,並請監察人己於票據背 面簽章保證,記載:保證人己、保證金額50 萬元等字樣。又庚已出嫁 而獨立生活,己於徵得庚同意後,擬以庚為被保險人、己為受益人,向 B 人壽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人壽保險,保險金額為500 萬元。若其後A 公 司倒閉,辛得否向甲及己請求支付票款?B 人壽保險公司得否接受己之 投保?(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我國強制執行法於民國103 年間修法時,增訂第1 條第2 項規定,其立法理由提及: 「強制執行程序攸關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故執行行為應公平 合理兼顧渠等權益,以適當方法為之,不得逾必要限度,並符合比例原則」。請問除 上述條文外,現行強制執行法尚有何條文亦蘊含比例原則之意旨?又於金錢債權之 執行,債權人應選擇何種財產加以執行,始符比例原則,請舉例說明。(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在A 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之B 屋,經債權人乙以假扣押裁定聲請強制執行, 並由執行法院查封B 屋在案。嗣丙以民法第767 條第1 項為據,訴請甲拆除B 屋、 返還A 地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丙乃據為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執行拆除B 屋,請附理 由說明執行法院應否准許。(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單獨出資新臺幣1000 萬元設立A 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A 公司因營業上之交 易行為而由甲以A 公司之名義簽發一紙本票交付予受款人乙,乙因支付買賣價金而 背書讓與丙,嗣乙因丙未依約交付買賣標的物而對丙解除買賣契約。試問: 當丙向A 公司付款提示時,A 公司得否以乙丙間買賣契約解除為由拒絕付款? (10 分) 若甲未向主管機關辦理A 公司之設立登記,則丙或乙得否請求A 公司付款?如不 能請求A 公司付款,則得否請求甲付款?是否因甲於票上僅以「A 公司」或以「A 公 司董事甲」之名義簽發票據而有不同?(1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就其辦公大樓向B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B 公司)投 保火災保險,A 公司於保險期間內與C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C 公司)合併,而A 公 司消滅、C 公司存續,然該辦公大樓於合併登記後翌日失火致全燬。試問:B 公司應 否負保險責任?如應負保險責任,究應對A 公司抑或對C 公司負責?試從公司合併 之效力及被保險利益歸屬主體變動探討之。(25 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