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1-09-28瀏覽 214原本跟房東約好了這禮拜六簽租約,租到明年8/31,可是房東卻說有人要買了,最多讓我們租到10/31。但我們押金租金都還沒給他,他堅持不收...。請問這種情況受「買賣不破租賃」的保護嗎?應該再去找新的房子嗎?疑問發問租房👍 1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LINEFacebookEmail熱門留言TOP 3匿名 · 2021-09-28https://hslinattorney.com/3分鐘了解買賣不破租賃/ 我感覺你這個問題可能需要法扶...👍 0匿名 · 2021-09-28就民法第425條第1項的要件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才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樓主如果還沒簽約,屋主也還沒把租賃物「交付」給你「占有」,那可能無法主張第425條第1項規定的權利了! https://i.imgur.com/gPlNK6z.png 👍 0匿名 · 2021-09-28B1 B2 感謝你們🙏🏿👍 0全部留言3 則匿名 · 2021-09-28https://hslinattorney.com/3分鐘了解買賣不破租賃/ 我感覺你這個問題可能需要法扶...👍 0匿名 · 2021-09-28就民法第425條第1項的要件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才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樓主如果還沒簽約,屋主也還沒把租賃物「交付」給你「占有」,那可能無法主張第425條第1項規定的權利了! https://i.imgur.com/gPlNK6z.png 👍 0匿名 · 2021-09-28B1 B2 感謝你們🙏🏿👍 0
匿名 · 2021-09-28就民法第425條第1項的要件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才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樓主如果還沒簽約,屋主也還沒把租賃物「交付」給你「占有」,那可能無法主張第425條第1項規定的權利了! https://i.imgur.com/gPlNK6z.png 👍 0
匿名 · 2021-09-28就民法第425條第1項的要件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才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樓主如果還沒簽約,屋主也還沒把租賃物「交付」給你「占有」,那可能無法主張第425條第1項規定的權利了! https://i.imgur.com/gPlNK6z.png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