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官司輸了自製影片罵鄰居「愛錢法官」 結果賠慘時事.2022-01-04.@bb997008台灣高等法院前發言人吳維雅的家人因漏水問題,和83歲鄰居劉姓老翁打官司,劉事後不滿自製「漏水356萬續集」影片上傳YouTube指吳女「愛錢的法官」,另放上有吳女丈夫、公公個資的法院裁判文書,刑事部分劉被判刑4月,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劉應賠償吳女10萬元,丈夫及公公各1萬元,吳維雅、丈夫、公公和劉姓老翁為鄰居,而劉翁因漏水問題和吳女丈夫、公公打官司敗訴,不滿於2019年4月11日在YouTube上傳「漏水356萬續集」影片,直指「吳維雅法官不只要錢也要命」、「吳維雅先恐嚇我356萬元」、「顯然是法官在官官相護」等語。另劉翁也在影片中附上含有吳女丈夫、公公姓名、住址等個資的法院裁判文書,被控侵害3人的隱私權、違反個資法等。刑事部分,劉翁違反個資法被判刑4月確定。民事部分,吳女、丈夫及公公要求劉翁賠償共3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劉翁抗辯,對方沒有證據就指他家漏水,他已經遭罰45萬元,且他影片講的都是一樣的事情,沒有道理重複告他。法官認為,劉翁的影片確實已侵害吳維雅等3人的隱私權、違反個資法,審酌後判劉翁應賠償吳女10萬元、丈夫及公公各1萬元,共計12萬元,並要求劉翁移除影片。另公開道歉部分,法官認為,劉翁的影片至今僅165人次觀看,閱覽人數非鉅,若要求劉翁登報道歉,恐將另引起社會對雙方事件的關注,並非回復名譽的適當方法,也非符合比例原則。法院認為,相關事件透過司法途徑解決,法院判決後也將判決書公布在網路上,大眾可經閱覽法院公開判決而知悉事實經過,足以達到回復名譽的效果,沒有必要在大量印發的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的必要。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0530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罵人一定有風險罵人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你各位小心點時事最新消息27206 最新修法、憲法法庭、大法庭任你搜 AI 白話文讓你看懂法條,秒懂條文不再死記硬背 馬上使用搜尋引擎 🔍Like this Post?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吧!熱門留言p0112bear笑死就知道是前發言人了還敢亂拍2022-01-04.0roger666嚴重懷疑鄰居是不是法律觀察員親身體驗一波2022-01-04.0留言roger666嚴重懷疑鄰居是不是法律觀察員親身體驗一波2022-01-04.0p0112bear笑死就知道是前發言人了還敢亂拍2022-0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