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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原本也以為自己買書來唸就可以了(主要是認為自己沒有耐心好好把全修班函授全部聽完一輪),但經過去年的實踐後,發現,自己唸很難抓到考點,因為必須先去研究歷屆考古題,才會比較清楚哪些是常考或比較重要的部分。另外各科老師的文章也很多,要靠自己蒐集是非常耗費時間的,而這些都只是應付司律考試的基本。所以我後來體認到一個人自己準備高強度的司律考試,真的很有難度,所以就還是摸摸鼻子找函授來聽~聽老師講課的好處,不外乎就是有些概念透過講解會比較好吸收、老師會告訴你哪些部分是考試重點、補習班也會準備相關考試資料與講義、老師上課過程中還會補充實務見解、學說、文章及新修法等資訊,甚至會告訴你該怎麼寫答案,由此可見補習班的好處。
當然也有完全靠自己唸書就考上律師的神人存在,有認識一位某地檢署的書記官,他在有家庭有小孩、太太也是書記官、工作繁重的情況下,透過每天督促自己有時間就看書,20分鐘、1小時都好,反正有時間就唸,第三年就考上律師了!但這樣的人畢竟還是少數,而且他有實務工作經驗,周遭都是懂法律的人,對考試多少也有幫助。
建議樓主還是仔細評估自己的狀況,看自己究竟適合哪種準備方式,說到底,其實不論是補習、聽函授或是自己買書來唸,重點都在於把這些法律學科的內涵內化成自己熟悉、可以信手拈來並靈活運用的知識,並以適當的方式輸出。所以沒有絕對要怎麼做,端看自己適用什麼。
以上淺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