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法律2022-04-17瀏覽 256
昨天晚上出門發生追撞我撞到的是已經發生車禍的現場的機車但是大晚上了他們也已經報完警而且都退到了旁邊但是事發地點前面也沒有告示或提醒啊我自己也沒有看到就撞上去了這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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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4-17
昨天晚上出門發生追撞。
我撞到的,是已經發生車禍的,現場的機車。
雖然大晚上了,他們已經報完警而且都退到了旁邊。
但是事發地點前面也沒有告示或提醒啊,我自己也沒有看到就撞上去了,這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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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4-17
先學會用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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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6 則

匿名 · 2022-04-17
昨天晚上出門發生追撞。
我撞到的,是已經發生車禍的,現場的機車。
雖然大晚上了,他們已經報完警而且都退到了旁邊。
但是事發地點前面也沒有告示或提醒啊,我自己也沒有看到就撞上去了,這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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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4-17
先學會用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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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4-17
可以先查一下發生原車禍的車主有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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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4-22
去找律師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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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5-01
基本上你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
惟具體事實上,你有沒有「遇見可能性」,可能就會是個關鍵了,可以朝這個方向去著手
畢竟你訴求是對方在夜晚,又沒放置告示或提醒下而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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