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法第五條從有利之判斷標準國考.2022-08-12.@zxc5566111年一試的第40題,有關行政罰法第五條的考點。想問在罰鍰時,選擇哪個規定較有利是看罰鍰的上限還是下限?有沒有實務的見解可以參考?(印象中好像某年考古題有考到)13304 最新修法、憲法法庭、大法庭任你搜 AI 白話文讓你看懂法條,秒懂條文不再死記硬背 馬上使用搜尋引擎 🔍Like this Post?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吧!熱門留言zxc5566感謝鄭侯群老師的解答,一併貼在此供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5 年度訴字第 1508 號判決:「參照刑 法第35條第2 項、第3 項規定「同種之刑以最高度之較長或 較多者為重」、「刑之重輕以最重主刑為準」之法理,本件 應逕以其法定罰鍰最高額比較輕重。則裁處時之兩岸人民關 係條例第86條第1 項所定罰鍰之法定最高額為2 千5 百萬元 ,顯較行為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1 項規定罰鍰法定 最高額5 百萬元為重,依從新從輕原則,本件自應適用行為 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1 項規定予以處罰。」2022-08-12.4留言zxc5566感謝鄭侯群老師的解答,一併貼在此供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5 年度訴字第 1508 號判決:「參照刑 法第35條第2 項、第3 項規定「同種之刑以最高度之較長或 較多者為重」、「刑之重輕以最重主刑為準」之法理,本件 應逕以其法定罰鍰最高額比較輕重。則裁處時之兩岸人民關 係條例第86條第1 項所定罰鍰之法定最高額為2 千5 百萬元 ,顯較行為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1 項規定罰鍰法定 最高額5 百萬元為重,依從新從輕原則,本件自應適用行為 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1 項規定予以處罰。」2022-0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