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考@ivypan2025-08-28瀏覽 0想請教各位前輩,若同時成立刑法306、320、321、329、330、332 競合論的地方要如何寫呢? 題目是 甲入乙宅行竊,被乙發現為免逮捕將乙打成重傷 謝謝!回覆 1表情 0瀏覽 0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LINEFacebookEmail熱門留言TOP 1huacier · 2026-06-13法條競合 同一行為重罪吸收輕罪👍 0全部留言1 則huacier · 2026-06-13法條競合 同一行為重罪吸收輕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