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有關簽署公文及雜項服務的費用公告(Cap. 2M)
有關簽署公文及雜項服務的費用公告(Cap. 2M)
資料截至 2026年7月4日・閱讀官方原文 ↗
簽署公文等的費用
第2條
開新分頁 ↗附表第2欄所列的簽署及雜項服務須收取附表第3欄所列的費用。
減收、寬免或退還費用的權力
第3條
開新分頁 ↗財政司司長可在任何個案或任何類別的個案減少、寬免或退還全部或部分根據本公告須繳付的費用。
第0條
開新分頁 ↗項簽署或服務費用 $1由以下人士簽署的費用—— (a) 行政長官260 (b) 政務司司長220 (c) 財政司司長2202由公職人員發出任何文件的複本1253由公職人員改動、移轉或批署文件或對文件作出增補1554由公職人員核證任何文件、簿冊、紀錄或文書的真正摘錄160
同類法例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