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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及統計(收入及工時按年調查)令

章號
Cap. 316W
版本日期
條文數
44
第1條
第2條釋義
第3條收入及工時按年調查

處長每年須就香港的業務事業單位進行一項統計調查,以編製調查期內關於香港僱員的工資水平及分布,以及就業及人口特徵的統計數字。

第4條須就之而提供資料的事項

(1) 指明的事項,即為在調查中須就之而提供資料的事項。

(2) 有關資料須以下述方式向處長提供 —— (a) 填妥處長為該目的而發出的統計表格;及

(b) 於該統計表格指明的限期內,填妥該統計表格。

第1條

指明的事項,即為在調查中須就之而提供資料的事項。

第2條
第a條

填妥處長為該目的而發出的統計表格;及

第b條

於該統計表格指明的限期內,填妥該統計表格。

第5條須提供資料的人
第a條

(如該事業單位是法人團體)該法人團體的任何董事、秘書或其他關涉該法人團體的管理的人;

第b條

(如該事業單位是合夥)該合夥的任何合夥人;

第c條

(如屬任何其他情況)該事業單位的東主。

第6條調查期

就每項調查而言,調查期於該調查進行的公曆年4月1日開始,並於同年6月30日結束。

第7條可採用抽樣方法

處長在根據本命令收集統計資料時,可採用抽樣方法。

第8條本命令的適用範圍

本命令適用於在整段調查期進行業務的業務事業單位,或在調查期的任何部分期間進行業務的業務事業單位,而不論該事業單位是在該調查期開始之前或之後才開業,亦不論該事業單位是否在該調查期停業。

第9條銷毀已填寫的統計表格的日期

所有為進行某項調查而收集或接獲的已填寫的統計表格,以及該等統計表格的所有副本,須於該項調查所涵蓋的調查期結束後24個月內銷毀。

第0條須就之而提供資料的事項
第1條

(1) 業務事業單位的名稱及地址。

(2) 商業登記號碼(如有的話)。

(3) 業務性質。

(4) 受僱人數目。

(5) 僱員人數。

(6) 業務事業單位在調查參照期之前的12個月內,有否在僱傭或工資方面出現相當程度的變動,如有,促成該變動的因素為何。

第1條

業務事業單位的名稱及地址。

第2條

商業登記號碼(如有的話)。

第3條

業務性質。

第4條

受僱人數目。

第5條

僱員人數。

第6條

業務事業單位在調查參照期之前的12個月內,有否在僱傭或工資方面出現相當程度的變動,如有,促成該變動的因素為何。

第2條

(1) 人口特徵(例如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

(2) 就業資料,包括 —— (a) 職位名稱及主要職責;

(b) 受僱於業務事業單位屬長久僱用、限期僱用,或臨時僱用;

(c) 受僱於業務事業單位屬全職或兼職;

(d) 作為基本薪金額計算基礎的時間單位或生產單位(即是以每月、每兩周、每周、每日、每小時或其他單位表示);

(e) 工資期的為期;

(f)

(g) 每個工資期內的合約工作日數以及每日的合約工作時數;

(h) 在相關工資期內的合約工作時數,以及超時工作時數;

(i) 超時工作薪酬額相對基本薪金額的百分比;

(j) 就涵蓋調查參照期最後一日的酬金期而須支付的年終酬金的款額。

第1條

人口特徵(例如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

第2條
第a條

職位名稱及主要職責;

第b條

受僱於業務事業單位屬長久僱用、限期僱用,或臨時僱用;

第c條

受僱於業務事業單位屬全職或兼職;

第d條

作為基本薪金額計算基礎的時間單位或生產單位(即是以每月、每兩周、每周、每日、每小時或其他單位表示);

第e條

工資期的為期;

第f條
第i條

基本薪金款額;

第ii條

佣金及小費(屬賞贈性質或僅由僱主酌情付給的佣金及小費除外)款額;

第iii條

輪班工作額外津貼款額;

第iv條

超時工作薪酬款額;

第v條

其他花紅及津貼(屬賞贈性質或僅由僱主酌情付給的花紅及津貼除外)款額;

第vi條

以實物形式提供膳食福利的費用;

第g條

每個工資期內的合約工作日數以及每日的合約工作時數;

第h條

在相關工資期內的合約工作時數,以及超時工作時數;

第i條

超時工作薪酬額相對基本薪金額的百分比;

第j條

就涵蓋調查參照期最後一日的酬金期而須支付的年終酬金的款額。

第3條
44 條

引用此法例

《普查及統計(收入及工時按年調查)令》(電子版香港法例,資料來源:DATA.GOV.HK)。轉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hk/act/hk-cap-316W(檢索日期:2026-07-06)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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