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由法律人 LawPlayer整理提供·香港法例 / LawPlayer 整理自 DATA.GOV.HK
商船(海員)(高級海員培訓合格證書)規例
該船舶的註冊船東;或
任何已承擔該船東所授予的、營運該船舶的責任的人,而該人在承擔該責任時,同意接手承擔《公約》施加於該船東的義務;
內陸水域;
在遮蔽水域內的水域,或緊鄰遮蔽水域的水域;
港口規例適用的區域;
甲板高級海員培訓合格證書;
機房高級海員培訓合格證書;
船長;
高級船員;或
並非直接與有關船舶正常人手配置相關的海員;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本規例適用於 —— (a) 所有屬香港船舶的海船;及
(b)
(2) 本規例不適用於 —— (a) 由某政府擁有或營運的、僅從事政府的非商業服務的船舶;
(b) 漁船;
(c) 並非從事業務的遊艇;或
(d) 構造簡單的木船。
所有屬香港船舶的海船;及
不屬香港船舶;
正在香港水域內;及
已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或因作業上的理由而進入香港水域。
由某政府擁有或營運的、僅從事政府的非商業服務的船舶;
漁船;
並非從事業務的遊艇;或
構造簡單的木船。
除另有規定外,500總噸或以上的海船的公司及船長,須確保每名在該船舶的甲板部工作的海員,在受指派在船上執行《培訓規則》表A-II/5指明的職能之前,屬合資格甲板高級海員。
指派該職能,是為了使該海員能夠符合提述的規定;及
執行該職能,受到合資格甲板高級海員或合資格甲板高級船員所監督。
除另有規定外,任何由主推進機械(推進功率為750千瓦或以上者)驅動的海船的公司、船長及輪機長,須確保每名在該船舶的輪機部工作的海員,在受指派在船上執行《培訓規則》表A-III/5指明的職能之前,屬合資格機房高級海員。
指派該職能,是為了使該海員能夠符合提述的規定;及
執行該職能,受到合資格機房高級海員或合資格輪機師所監督。
(1) 任何人可向監督提出申請,要求發出培訓合格證書。
(2) 上述申請須附有 —— (a) 所需證據,以確立發出所申請的證書的規定已獲符合;及
(b) 訂明費用。
(3) 監督在接獲上述申請後 —— (a) 如信納申請人有權獲發所申請的證書,可向申請人發出該證書;或
(b) 如不信納申請人如上述般有權獲發證書,須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遭拒絕,並述明拒絕原因。
(4) 凡監督拒絕發出培訓合格證書,申請人如因監督的決定感到受屈,可針對決定,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任何人可向監督提出申請,要求發出培訓合格證書。
所需證據,以確立發出所申請的證書的規定已獲符合;及
訂明費用。
如信納申請人有權獲發所申請的證書,可向申請人發出該證書;或
如不信納申請人如上述般有權獲發證書,須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遭拒絕,並述明拒絕原因。
凡監督拒絕發出培訓合格證書,申請人如因監督的決定感到受屈,可針對決定,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1) 除非申請人符合以下規定,否則監督不得向該申請人發出甲板高級海員培訓合格證書 —— (a) 該申請人屬註冊人士;
(b) 該申請人屬普通船員;及
(c)
(2) 除非申請人符合以下規定,否則監督不得向該申請人發出機房高級海員培訓合格證書 —— (a) 該申請人屬註冊人士;
(b) 該申請人屬普通船員;及
(c)
(3) 監督可作出書面決定 —— (a) 凡某申請人須達至某些適任標準,或須符合某些條件,方合乎資格獲發某類培訓合格證書 —— 指明該等標準或條件的詳情;或
(b) 指明須以何種方式,確立已達至該等標準或已符合該等條件。
(4) 在本條中 ——
該申請人屬註冊人士;
該申請人屬普通船員;及
已符合《公約》第II/5條第2款指明的規定;或
引用此法例
《商船(海員)(高級海員培訓合格證書)規例》(電子版香港法例,資料來源:DATA.GOV.HK)。轉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hk/act/hk-cap-478AI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本頁資料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整理提供:法律人 LawPlayer· lawpla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