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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關係(增補特權及豁免)(柬埔寨)令

章號
Cap. 557H
版本日期
條文數
6
第shortTitle條

《領事關係(增補特權及豁免)(柬埔寨)令》

第1條
第2條釋義
第3條增補特權及豁免

現宣布柬埔寨王國的領館、與該領館相關的人或上述兩者,根據《條約》有關條文(該等條文是與列出的《條約》第一條(第(二)及(九)項除外)及第四十二、四十四及四十五條的條文一併理解的)所享有的增補特權及豁免,在香港具有法律效力。

第0條本命令所提述的《條約》條文
第0條
6 條

引用此法例

《領事關係(增補特權及豁免)(柬埔寨)令》(電子版香港法例,資料來源:DATA.GOV.HK)。轉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hk/act/hk-cap-557H(檢索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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