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醫院管理局條例 第2條

醫院管理局條例 第2條

第2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可就醫管局在任何財政年度內可支出的款項數額,向醫管局發出一般性或具體性的書面指示,而醫管局須予遵從。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III部 — 財政條文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