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醫管局為履行該局在本條例下的責任或執行該局在本條例下的職能,可以透支方式借入所需款項。
醫院管理局條例 第1條
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醫管局為履行該局在本條例下的責任或執行該局在本條例下的職能,可以透支方式借入所需款項。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